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
(厦府办〔2008〕30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和《
关于加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科〔2007〕245号)文件精神,建立健全我市建筑节能监管体系,进一步强化建筑能耗的监督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
建立我市民用建筑能耗统计报表制度,建立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对我市重点建筑能耗进行实时监测,建立和完善我市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能效测评、能效公示、用能标准、用能定额、节能服务等各项制度,促使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提高节能运行管理水平,培育建筑节能服务市场,为高能耗建筑的进一步节能改造准备条件。
二、组织机构
成立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工作领导小组,以加强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裴金佳(厦门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阮跃国(厦门市建设局局长)
吴旗明(厦门市财政局副局长)
成 员:林树枝(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副局长)
康 涛(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廖明哲(厦门市财政局调研员)
邵铁鹰(厦门市经济发展局调研员)
郭俊胜(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副局长)
王道云(厦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林世超(厦门市旅游局副局长)
曾超英(厦门市卫生局副局长)
任 勇(厦门市教育局副局长)
林晓辉(厦门市统计局副局长)
黄惠英(厦门市电业局副局长)
康依平(厦门市市政园林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