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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食品药品安全“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食品药品安全“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赣府厅发〔2008〕2号 2008年1月4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江西省食品药品安全“十一五”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西省食品药品安全“十一五”规划

  为进一步加强对食品、药品、餐饮卫生等的监管工作,不断提高公众饮食用药安全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依据《国家食品药品安全“十一五”规划》、《江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省委、省政府有关部署,制订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履行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责,加强食品药品监管设施建设,完善技术标准体系,大力提高检测技术水平,创新监管机制,规范监管行为,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贡献。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大局。必须把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作为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确保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实现江西在中部地区崛起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总体目标相适应、与我省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相适应。

  二是坚持科学监管,创新机制。必须树立科学监管理念,完善技术支撑体系,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创新监管制度,结合本省实际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监管新机制。

  三是坚持全程监管,依法行政。必须依法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严格规范执法监管行为,实现食品药品各环节的全程动态、规范有效地监管。

  四是坚持统筹兼顾,整合资源。必须立足于充分利用现有资源,优化资源配置,充分发挥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各领域、各环节的作用,建立协同作战、齐抓共管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促使有效资源发挥最大效益。

  五是坚持加强基层,强化基础。必须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基层和基础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组织动员足够的资金、技术和人才充实到基层和基础工作,促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基层建设和基础工作明显加强。

  二、发展目标

  经过五年左右的努力,我省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和机制逐步完善;法规规章体系较为完备;监管队伍素质全面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提升;基础设施建设明显加强,技术装备进一步改善,食品药品检测技术水平显著提高;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秩序明显好转;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大幅减少。

  (一)到“十一五”末期,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基本建立。

  --食品安全信息监测覆盖面达到90%;

  --中心城市批发市场、大型农贸市场和连锁超市的鲜活农产品的抽检质量安全合格率达到95%;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率达到100%;

  --食品召回覆盖面达到85%;

  --食品生产企业全省专项检查覆盖面达到95%

  (二)到“十一五”末期,药品监管水平明显提高。

  --农村药品监督网覆盖率达到100%,农村药品供应网覆盖率保持在80%以上;

  --对于现有国家药品标准的独立全项检验能力,省级药品检验机构达到100%;设区市级药检机构除生物制品、动物实验及特殊仪器检测外,对国家药品标准的独立全项检验能力达到95%;

  --对于现有国家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标准的独立全项检验能力,省级药品检验机构达到95%;

  --省级医疗器械检验机构对市场常规无源医疗器械产品检验能力达到95%,市场常规有源医疗器械产品检验能力达到50%;

  --药品监督抽验覆盖面由现在的30%提高到85%,药品、医疗器械举报投诉处理率达100%;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ADR)报告达到200份/百万人口,其中,新的、严重的ADR报告达到15%;重大药害事件处理率达到100%。

  三、主要任务

  (一)食品安全

  1.加强食品安全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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