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设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37、深化城市综合管理体制改革,完善网格化管理体系,推进管理从粗放型向精细化转变。充分发挥辖区作用,加快推进“城管进社区”。
市城管局牵头,三区配合。
38、集中开展广告牌匾、出租车、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加大违法违章建筑拆除力度,巩固“创卫”成果,展示城市新形象。
市城管局牵头,三区配合。
39、强化道路交通秩序整治,优化交通组织,加快过街天桥和地下通道建设,完善道路交通设施,营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
市公安局牵头,建设局、交通局配合。
40、高标准做好正源北街、亲水大街等7条城市主干道路景观林带建设,实施中山公园、宁园等10个绿化改造项目,提升重点区域、街头公园绿化美化档次。
市园林局牵头,三区配合。
41、全力抓好“三馆两中心”周边、览山主会场绿化等工程,新增城市绿地200公顷。
市园林局牵头,建设局、城管局配合。
42、深入实施银西防护林工程,全面开展农田林网建设、道路庄点绿化,植树造林4600公顷。实现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目标。
市园林局牵头,各县(市)区配合。
43、做好城市南部、东南部水系规划,加快实施西湖至阅海扩整、四二干沟及银新干沟改造工程,完成银川国家湿地公园配套项目建设。加强水系综合开发利用,加快建设艾依河城市景观长廊,完成芦草洼排水改造工程,构筑城市水环境生态圈。
市水务局牵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配合。
44、严格执行环保准入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健全环境监测网络,切实加强环保执法。做好污染源普查工作,加强重点区域、行业、污染源的治理,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拆除燃煤小锅炉100台,建成工业废弃物代处理中心。
市环保局、房管局组织实施,相关部门配合。
45、积极开展农村小康环保行动,抓好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加强水源地保护。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全力推行清洁生产。
市环保局牵头,各县(市)区配合。
46、加快贺兰山东麓、河东等区域的综合整治,健全生态环境恢复补偿机制。
兴庆区、西夏区组织实施。
五、社会事业、精神文明建设(10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