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度名优产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先进企业及先进个人的决定
(焦政文〔2008〕1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实施名牌战略工作,激励更多的企业争创名优产品,提升我市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焦作市质量振兴实施意见》、《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名牌战略的意见》(焦政〔2005〕3号)的规定,市政府决定对2007年荣获“中国名牌产品”(1个)、“河南省名牌产品”(11个)、“河南省名牌农产品”(3个)、“河南省名牌工艺品”(1个)、“国家免检产品”(3个)、“河南省优质产品”(22个)、“河南省免检产品(26个)” “河南省质量管理先进企业”(7个)称号的企业以及在实施名牌战略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有关单位进行表彰和奖励,具体奖励数额按焦政〔2005〕3号文件规定执行,奖励资金由企业纳税所在地各级财政负担;对在实施名牌战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焦作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闫新富等8人进行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企业和个人再接再厉,不断创新,努力拥有自己的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积极参与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和竞争,全面提高企业质量管理和产品质量水平,实现企业更大的发展。全市各级、各部门、各企业要认真学习他们好的经验和做法,进一步重视质量工作,推动技术进步和创新,努力争创河南省名优产品和中国名牌产品,增强我市的综合经济实力,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2007年度名优产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先进企业和先进个人名单
二○○八年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
2007年度名优产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
先进企业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中国名牌产品(1个)
风神轮胎股份公司 风神牌 全钢子午线轮胎 (复评)
二、河南省名牌产品(11个)
1.焦作铁路电缆工厂 JTL牌 铁路信号电缆(由市财政奖励13万元)
2.河南天香面业有限公司 麦香牌小麦粉(由温县财政奖励1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