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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意见

  (十四)实施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计划。进一步整合职业教育资源,提高办学效益。适应延龙图一体化发展需要,搞好职业教育布局,实现资源合理配置。加强县市职教中心建设,使之成为县域人力资源开发、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技术培训与推广、扶贫开发、创业孵化和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重要基地。加强和完善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体系建设。每个乡镇要建设一所农民文化技术学校,乡镇农民文化技术学校可独立设置,也可设在所在乡镇农村初中,实行一校两牌。开展标准化农技校创建活动,提高乡镇农民文化技术学校为新农村建设的服务水平。各级土地及规划部门要优先保障学校发展的预留用地。
  (十五)实施职业学校品牌建设计划。明确全州各职业学校的发展定位,加强对专业设置的宏观调控,做大做强3所至4所国家级重点学校,使其成为辐射全州的综合示范性学校和在省内有影响力的品牌学校;将其他职业学校办成立足区域经济和行业发展需要的特色学校。发挥我州人文和区位优势,打造我州朝鲜语、日语、俄语等语言类职业教育品牌。在职业学校继续开展创建州级示范专业活动,建成30个州级示范专业,提升专业建设水平。到2010年,9所学校进入国家级重点校,争取1所至2所学校进入全国1000所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行列。
  (十六)实施实训基地建设计划。加强职业学校实训基地建设,重点建设与州内产业结构相配套、与生产技术水平相适应、行业企业积极参与建设的多功能实训基地。利用好国家和省级财政对实训基地建设的支持,足额落实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提高职业学校实训基地装备水平。重点支持建设4个至5个职业学校的实训基地,为全州职业学校共享。各职业学校的校内实训基地要面向社会开放,鼓励办成生产性基地,提高基地利用效益。要加强乡镇农民文化技术学校基地建设,努力将其办成集科技推广、现代农业技术示范和生产培训于一体的多功能实训基地。
  (十七)实施教师素质提高计划。严格教师准入制度,原则上职业院校新进教师必须有三年以上企业实践经验、并具备“双师型”教师资格。将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纳入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加强以“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为主要内容的教师继续教育。专业课教师每两年到企业实践时间不少于2个月,实践情况作为评先、晋职的重要条件。学校要从学费收入中安排5%的比例,用于教师培训。选择2个至3个办学实力强、专业覆盖面广的国家级重点校作为全州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训基地,发挥延边大学在职教师资培训方面的作用。在职教系统单独实行州级骨干教师和专业学科带头人认定制度,实施职业院校名教师培养工程,建立企业负责人兼任职业学校副校长制度。建立全州职业学校各专业学科骨干教师人才库,实行骨干教师流动教学制度,优化教师资源配置。组建以兼职为主的职教教研员队伍,加强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和科学研究。
  五、推进体制改革与创新,增强职业教育发展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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