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强化专业建设。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突出办学特色,灵活设置专业和培训项目。州和县市要成立职业学校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根据产业发展规划和市场需求,在宏观层面指导职业学校调整、设置专业,使学校所开设的专业、培养规模与州内产业布局和一、二、三产比重相适应。劳动保障部门要建立新职业定期发布制度,并为学校开设专业提供指导。职业学校要根据行业、企业的用工标准,及时改革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积极开发校本课程,将中、高级技工和技师的能力标准转化为课程内容,拓宽专业服务领域,增强专业的适应性,打造一批体现我州特色的骨干和品牌专业。加快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推进现代教育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应用。建立延边州中等职业教育教学资源中心,为全州职业学校搭建教学资源共享平台。
(十一)推进职业资格认证工作。全面实行职业资格证书与学历证书并重的制度。到2010年,职业学校毕业生“双证”获得率达100%,逐步实现职业资格鉴定与学历教育的互融互通。职业院校学生专业理论课毕业考试采用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试题的,其成绩可作为职业技能鉴定的理论成绩。教育、劳动保障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优先在具备条件的职业院校设立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对在校学生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收费要给予相应的减收优惠。
(十二)加强职业道德教育。落实德育的首要地位,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把德育工作贯穿于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突出以诚信、责任、敬业为重点的职业道德教育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加强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职业生涯规划教育,努力把学生培养成为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熟练的职业技能、善于创业竞争的高素质劳动者。发挥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作用,为学生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
(十三)扩大职业教育办学规模。州和县市教育部门要搞好高中段职普结构调整,建立健全高中段教育学校招生机构,统筹高中段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普通高中招生“三限”政策,把普及高中段教育的重点放在扩大中职办学规模上。职业学校实行春、秋两季招生,建立高中段职普学校间学生互转机制,为部分普通高中在校学生适时转向接受职业教育创造条件。严格执行劳动预备制度。职业学校要积极面向未升学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实施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面向社会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各级政府要统筹培训项目、培训资金,委托职业学校和培训机构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四、加强基础能力建设,提高职业院校综合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