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意见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意见
(延州政发〔2008〕4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委办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以及《吉林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吉政发〔2006〕9号)精神,不断满足建设繁荣富裕、文明和谐的新延边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的迫切需要,经第十三届州人民政府第一次常务会议研究,现就发展职业教育提出如下意见:
  一、确立职业教育的战略地位,明确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目标和任务
  (一)职业教育的战略地位。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是实施科教兴州和人才兴业战略的重大举措,是加快人力资源开发、提升产业竞争力、促进就业再就业的有效途径,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现全州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必须把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和教育改革发展的一项重大变革和历史任务,树立抓职业教育就是抓经济和促进教育公平的理念,加强对职业教育发展规划、资源配置、条件保障、政策措施的统筹管理,加大投入力度,确保职业教育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使职业教育真正成为面向全社会的教育。
  (二)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目标。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满足人民群众终身学习需要,以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为龙头,中等职业学校为骨干,城乡各类职业培训机构为补充,与市场需求和劳动就业紧密结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结构合理、形式多样、灵活开放、自主发展,具有延边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完善分级管理、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管理体制,形成政府主导、依靠企业、充分发挥行业作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办与民办共同发展的多元办学格局。到2010年,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规模达到2.4万人,与普通高中在校生的比例达到4:6。“十一五”期间,为社会输送3.7万名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年培训城乡劳动者30万人次以上,全州新增技能型人才8.5万人,初级、中级、高级技能人才占整个技能人才队伍的比例分别达到30%、50%和20%。
  (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主要任务。实施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工程、农村实用人才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创业经营型人才培养培训工程以及成人继续教育和再就业培训工程,为我州经济社会发展培养高素质的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实施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计划、职业学校品牌建设计划、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计划和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增强我州职业院校的综合实力和竞争力。切实转变办学思想,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我州职业教育人才素质。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