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调整有关部门内设机构工作职责。各部门要将所承担的行政审批项目和收费项目全部移交行政审批办公室;同时对原处室承担的工作职责进行调整,由过去侧重行政审批转变到制定规划、调查研究、拟定政策措施、加强监督检查和抓工作的落实上来。
(三)有关部门统一使用行政审批专用章。各部门凡纳入行政审批办公室管理的行政审批项目,除法律、法规、规章特别规定外,一律使用“行政审批专用章”,原使用的行政审批专用章全部废止。
(四)建立严格的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审批事项管理系统、政府采购管理系统、招投标管理系统、工作人员管理系统、收费项目管理系统和政务服务中心的后勤保障管理系统。把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纳入机关工作考核体系,作为考核部门及其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各部门派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的工作人员与原单位工作岗位脱离,专职做窗口工作,政务服务中心对窗口单位及工作人员进行统一管理,实行内部管理和群众监督相结合的管理考核制度。
(五)建设高效的办公自动化网络。为提高运作效率,政务服务中心需要建立一套较为完备的信息网络,办理服务事项的“受理、办理、审核、审批、办结、招标、监督”等环节的工作通过网络实现,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一是局域网,即建立政务服务中心与各窗口的连接,保证政务服务中心与窗口以及窗口之间的信息资料传输,实现政务服务中心对各窗口的实时统计与监督;二是外网,即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网站,通过互联网,开展网上受理、网上咨询和网上监督业务;三是专网,即建立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与本单位的连接,便于窗口与本单位内部的信息资料传输。
(六)统一建立自治区招投标工作专家库。现建有招投标工作专家库的部门,将各自的专家名单报自治区政府办公厅,经审核确认,建立自治区级招投标工作专家库。由自治区政府办公厅、监察厅、财政厅、发展改革委、建设厅、交通厅、水利厅、农牧厅、林业局、招标局、法制办研究制定通过政务服务中心或在政务服务中心监控下进行招投标的有关规定和实施细则。
六、办理方式
(一)行政许可、非许可审批事项运行方式。进入中心的所有行政许可、非许可审批事项及收费分为以下5种方式办理
1.即时办理。对程序、条件简单,申办人提供完整资料就可以办理的事项,应当即时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