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提升师资素质。
--积极推进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科学合理设置岗位,严格执行教师资格制度,强化教师聘用制特别是教师职务岗位聘用制度,深化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推进学校内部分配制度改革,制订农村优秀教师奖励办法,形成促进教师专业化成长的激励机制,有效维护农村学校师资队伍稳定。
--继续实施职称评审向农村学校适度倾斜的政策,逐步实现城乡学校中、高级职称教师占教师总数的比例相对均衡。
--大力实施农村教师素质提升工程,师资培训结业率确保在98%以上。继续开展校本培训,主动参加省、市、县的课题研究,鼓励学历进修,努力提高农村中小学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和高标率,实现与城市同类学校教师学历水平相一致。
--加强编制管理,严格执行教师准入制度,加快实行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统一按城市标准管理,保证农村学校和城市学校有同样的新教师补充量。建立中小学班主任岗位培训制度,实施新任教师岗位培训和班主任轮训制度。
(五)提升教育质量。
--稳步实施课程改革。按照课程改革要求,开齐开足综合实践、体育、艺术、社会、劳技、实验等课程,及时总结和推广课程改革经验。
--继续实施中考和高中招生制度改革,不断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逐步扩大省一级重点学校公费生保送比例,2009年达到60%左右。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和《省教育厅关于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若干意见》,加强体育工作,实施“阳光体育运动”和体育艺术“2+1”项目,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以实际有效措施,减轻学生负担。
--加强教育质量监控力度,开展分段调研、随机检测、样本分析等活动,对学校教育情况和学生的学业水平进行全程监控,及时提供指导性意见建议。建立督学下乡督查指导工作机制。在校生违法犯罪行为控制在2‰以下,后进面低于市定标准平均水平。
--加强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加快理顺乡(镇)中心幼儿园管理体制,到2009年,乡镇中心幼儿园全部实现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独立设置、由乡镇人民政府举办或管理、具有对乡镇其他幼儿园业务指导和引领示范作用的管理目标。园舍规模、设施设备、园务管理、卫生保健和教育工作达到省定标准。加强中心村幼儿园规划建设。教育费附加中返回一定比例至乡镇用于幼儿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