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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郑州市城市建成区范围的通告[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发布日期:2011年1月26日,实施日期:2011年1月26日)废止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郑州市城市建成区范围的通告
(郑政通〔2008〕4号)


  根据国务院批复的《郑州城市总体规划(1995年至2010年)》,经市人民政府研究,现将郑州市城市建成区范围(截至2007年底)通告如下:
  建成区范围:三环路以内中心城区、郑东新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北部组团(北三环路以北至连霍高速公路区域)、东南部组团(宇通工业园、金岱工业园等)、须水组团、惠济新区(详见附图)。
  建成区面积为294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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