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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建设工程管理工作的意见

  为进一步综合调动各方面能动作用,创新我市城建项目监管与推进体制,决定实行工程督导组工作制度。经市政府批准,向各城建工程项目部分别派驻工程督导组,主要职责是跟踪项目进展情况,督导项目建设进度,协调项目建设环境,帮助解决工程进展中出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督导组组长原则上由城建系统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其他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市内各区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督导组组长根据工作需要和项目进展情况实行年任制,市政府每年度调整公布各工程督导组组长名单。各项目部经理要主动向督导组组长汇报项目部工作情况,及时反映工程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各工程督导组原则上每周至少对其负责的工程建设项目专题研究一次,每周至少要到施工现场巡视一次,要靠前服务、现场办公,主动协调解决各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征地拆迁、资金供应、设计调整等各方面问题,为各工程项目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每季度督导组要向郑州市建设管理工程指挥部书面报告一次工作,对项目进展情况、项目部及项目管理工作状态进行评价。
  四、提高施工效率,实行重点工程昼夜施工制度
  对于城建工程项目,要进一步加强工期管理,杜绝“马拉松”工程。市政府将根据各工程特点与实际情况,将部分事关城建工作全局的、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严重影响我市重点部位重点街区形象的、工期要求特别紧的工程项目列为重点监管工程。对于这些重点监管工程,在施工规范许可和不影响周边群众生活的情况下,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后实行昼夜施工制度。凡实行昼夜施工制度的工程,要超常规进行施工组织设计,采取施工人员两班倒、三班倒工作制,日夜施工,抢赶工期,在保证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的前提下,尽量早日完成建设任务。各项目责任单位要进一步加强施工工地环境管理,做好施工现场封闭工作。原则上,市区内所有城建工程施工工地都要设置高标准围挡,真正做到文明施工。发展改革、建设、财政等有关职能部门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要对实行昼夜施工制度的工程建设项目给予积极支持,调整预算定额,适当提高施工措施费比例,据实结算相应赶工费用,为提高施工效率提供政策支持和资金保障。
  五、增强透明度,进一步完善市政工程公示制度
  对于建成区内市政工程要进一步完善公示制度,扩大市民对我市城市建设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一是市属宣传媒体(郑州日报社、郑州电台、郑州电视台)要免费公示市政工程相关信息,特别是要公布工程工期、项目部和项目经理联系方式,并定期公布这些工程的建设进度。二是建成区内市政工程均需设置公示牌。市政工程公示牌的内容包括工程概况、工程效益简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工期安排、监督单位情况及投诉电话(涉及景观改造的还要有效果图)。道路工程及道路管线工程的公示牌数量不得少于2个,设置在显著位置,注重美观大方。市政工程施工合同签订时,建设单位应当将设置公示牌列为合同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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