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开封市国家税务局的决定
(汴政〔2008〕3号 二○○八年一月九日)
2007年,开封市国家税务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各项税收政策,推进依法治税,强化税收征管,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为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全市国税系统全年共组织各项税收收入133172万元,占年计划116300万元的114.5%,同比增长29.2%,增收30072万元。其中,市以下地方级税收收入完成31519万元,占市下确保目标28820万元的109.4%,占市下奋斗目标任务29310万元的107.5%,同比增长29.0%,增收7094万元;市本级收入完成13822万元,占市下目标任务13800万元的100.2%,同比增长22.7%,增收2557万元。为此,市政府决定对市国税局予以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