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市场监管,维护旅客合法利益
春运期间,铁路客运票价继续执行春运不上浮、折扣不恢复政策,经营固定线路的公路客运,继续实行客票价格不针对春运加成的政策,各运输企业要严格执行现行的价格政策,不得擅自提价。油品供应企业要保证客运车辆的用油需求,优先保证客运车辆加注燃油,各县(市)区经发局、各工业企业及油品供应单位在春运期间如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市经贸委沟通。
五、加大管理力度,维护好运输市场秩序
交通、公安、建设部门要加强对运输市场的监督,严厉打击无证经营、“甩”客、“卖”客、“倒”、“宰”客、“兜”客等各种违法违章行为,严肃治理汽车站脏乱差的环境问题。发现酒后驾驶的,一经查处,立即取消驾驶员春运资格,并移交公安部门处理。各部门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教育和培训,依法行政和文明执法,严禁乱设卡、乱罚款、乱收费。
六、坚持以人为本,提高服务质量
服务质量是做好春运工作的关键。各级交通、公安、建设部门和运输企业要坚持以人为本、优质服务的理念,认真执行运输服务质量标准,保持站容站貌、车容车貌整洁卫生,保证运输车辆正班正点。汽车客运站要采取多设售票窗口、延长售票时间、开展团体票预订业务、上门售票,有条件的可采取网上售票等多种形式,方便旅客购票。各企业要开展多种形式的优质服务竞赛活动,努力提高服务质量,特别是对老幼病残有困难的旅客进行重点服务照顾。
各汽车客运站要注意天气变化,遇有雨雪雾等恶劣天气时,及时告知公众发班情况,方便旅客合理调整出行计划。运输经营者要明码标价、诚信经营,不得搞价格欺诈,不得提高或变相提高运输价格。
春运期间,各级交通、公安、建设部门及相关部门要设立监督投诉电话并向社会公示,作好春运的联络、协调、宣传、统计和信息收集,接收和处理投诉。
七、积极做好春运期间行业稳定工作
各级交通、公安、建设管部门和运输企业要重点做好当地改制企业、出租车客运、矛盾突出客运班线的稳定工作,及时排查、化解矛盾,防止出现大规模集体上访、停运事件发生。对有不稳定苗头的企业、班线要高度重视,重点防范并做好紧急情况下的应对预案,确保春运平稳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