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门:以最低生活保障、大病医疗救助为重点,把符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少生快富”工程项目户和计划生育户纳入低保范围。
财政部门:以独生子女户和纯女户享受奖励扶助、特困计生家庭救助等为重点,落实“少生快富”工程项目户提前享受奖励扶助资金;优先对“少生快富”工程项目户和部分计划生育户提供扶贫贴息贷款资金。
水务部门:以优先安排水利水保工程和减免、补助等为重点,制定本系统帮扶计划,并纳入农村水利基本建设、水利项目规划。
教育部门:以降低一个分数段录取、优先录取、“两免一补”和“义务教育收费保障机制”政策为重点,落实好国家和自治区“少生快富”工程项目户子女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少生快富”工程项目户子女初中毕业升入非示范性高中阶段时,降低一个分数段录取(10分)。
卫生部门:以免费体检、儿童免费系统保健等为重点,对“少生快富”工程项目户的妇女儿童,每年至少安排到所在乡镇卫生院体检一次,并建立健康档案;对“少生快富”工程项目户中3岁以下儿童免费进行系统保健管理。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以职业资格技能培训、贫困家庭培训就业援助、转移就业等为重点,优先安排“少生快富”工程项目户和计划生育家庭成员接受职业资格、职业技能培训、享受城乡贫困家庭培训就业援助和转移就业。
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加强工作宣传,指导各相关部门健全和落实“少生快富”优先优惠扶持政策和“一本通”制度;协调并提供“少生快富”工程项目户名单、住址、家庭生产、生活和生育情况,监督指导相关部门开展“少生快富”工程项目户和计划生育户帮扶工作,建立帮扶档案;负责对此项工作的组织检查、考核和评估工作。
三、规范管理,建立档案
参加“少生快富”工程项目户每户持有一本自治区人民政府统一监制印发的《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项目户帮扶手册》,主要用于记载“少生快富”工程项目户优先享受政府及相关部门项目扶持的落实情况。《帮扶手册》中家庭基本情况由项目户所在乡镇负责填写,加盖项目户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公章后发放到户。《帮扶手册》中帮扶情况记录栏由实施帮扶的部门填写,经具体责任人签字,加盖帮扶部门印章方认可,并以此作为年终目标管理考核的依据。
市直各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口计生部门对当年项目户落实情况要及时进行立档建册,并于每年11月20日之前将《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项目户帮扶落实名册》(一式三份)报市人口计生委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