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8年春节期间加强市场监管保障食品安全的通知
(银政办发〔2008〕1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2008年新春佳节即将来临,为确保节日期间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打造安全健康的饮食消费环境,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现就加强节日期间市场监管和食品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 认真落实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春节期间市场供需两旺,是群众购买和消费相对集中的时期,也是食品安全事故的多发期。各县(市)区政府、各部门要站在践行科学发展观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抓好节日市场监管、保障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政府责任,按照部门职责要求,落实环节监管责任。对节日期间市场监管和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专项安排部署,制定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严格依据价格、质量、市场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市场主体行为,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认真解决好影响民生的实际问题,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二、加强价格监管,力保节日市场供应稳定
各级政府、各监管部门要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保障市场供应加强价格监管电视电话会议的精神,周密部署依法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工作。一是严格控制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调整;二是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国家对部分重要的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商品及服务采取的临时价格干预政策和中央、自治区、市委、市政府做出稳定市场价格的决策部署。依法加强对粮、油、肉、禽、蛋、饲料等重要商品价格的监管工作。对达到一定规模的生产企业实行提价申报,对达到一定规模的批发、零售企业实行调价备案。并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解除临时干预措施。三是对未列入申报和备案范围的其他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也要引导企业按照公平、合法、诚实、信用原则把握好调价行为。四是要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对合谋涨价、串通涨价、停供限供、囤积居奇的行为,对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缺斤短两、变相涨价,以及散布涨价谣言、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要依法从严查处。
三、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对节日食品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