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强化监督管理减排
(一)加强监督管理
加强对重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加强环境监察能力建设。建设银川市污染源监控中心,并投入运行,对全市重点污染源排放情况实施24小时监控。全市29家重点污染源和4家已建成投入运行的城市污水处理厂全部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并与各级环保部门实行联网,通过监控网络建设,提高对重点排污企业直接监控的能力。
加强主要污染物减排监测,按照《“十一五”
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办法》,严格执行对污染源规定的监测频次,建立污染源基础信息档案,建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数据库,为核定污染物减排量,加强监督管理提供服务。
加强污染减排核算工作,督查重点治理项目建设和治理设施运行情况,收集、审核全市污染减排工作的相关资料数据,对占全市污染物排放总量85%以上的重点污染源建立排放情况台帐,对各区、县(市)完成污染减排任务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实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了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将污染减排任务以目标责任书的形式予以明确,要按照责任书规定的内容要求,每年对各区、县(市)完成减排任务情况进行考核,兑现奖惩措施,促进各地加快完成减排任务。
(二)加强重点污染源企业稳定达标管理
要加强对重点源企业的环境监管,逐步提高全市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到2010年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95%以上,比2005年提高21个百分点,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60%以上,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大于80%.
(三)从项目源头上强化减排
严把企业环保准入审批关,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加强重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全面强化对造纸、化工等行业和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的监督管理,做好热电厂和其它燃煤锅炉污染物排放监管工作,确保重点污染企业稳定达标排放。严格执行限期治理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切实加强污染物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建设。
七、强化综合辅助措施
“十一五”期间,要大力积极推广使用清洁能源,鼓励推广太阳能热水器、地热泵等采暖新技术,改善城市能源结构。提高城市天然气、液化气使用比例,实施旧有小区“天然气入户工程”。制定城市天然气管网规划,严格执行“天然气入户工程与整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交付使用”的规定。逐步关闭小型燃煤锅炉,控制生活二氧化硫排放。
加强农业节能。组织开发和推广可再生能源,改善农村能源结构。组织实施农村沼气和大中型畜禽养殖沼气工程。
2007--2008年在鲁西化工化肥有限公司、宁夏荣盛铁合金集团公司、宁夏启元药业有限公司等17家国控重点企业推行清洁生产,完成清洁生产审核。
2007--2008年完成宁夏多维药业、宁夏美洁纸业、宁夏赛马实业、银川热电公司等企业的热电联产、能源阶梯利用、余热余压利用、电机系统节能等11项节能技改工程。
八、可达性分析
(一)加强部门职责分解和组织领导
发改委和经委要按照国家《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制定化工、建材、造纸、煤炭、食品等行业分地区、分年度淘汰落后产能的具体目标和措施,提出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污染无法达标、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需要关闭企业名单和淘汰落后生产能力企业名单。对不按期淘汰的企业,要依法责令其停产或予以关闭,依法吊销其排污许可证和停止供电;属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依法吊销其生产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