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银川市十一五期间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的通知
(银政发〔2008〕1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银川市环保局制定的《银川市“十一五”期间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已经银川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OO八年二月三日
银川市十一五期间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
为了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节能减排战略部署,完成我市“十一五”总量削减任务,推进我市减排工作的持续、稳定、有效进行,制定本计划。
一、总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控制增量,减排存量,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全社会参与的工作要求,提高认识、加大投入、完善政策,落实责任、强化监管,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协调配合,综合推进,确保实现污染物减排约束性指标,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编制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
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务院国发[2005]39号);
(3)《
国务院关于“十一五”期间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的批复》;
(4)《
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
(5)国家环保总局《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编制指南》;
(6)《“十一五”
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办法》;
(7)《”十一五”
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统计办法》;
(8)《“十一五”全国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办法》;
(9)《2006年各地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核算办法》;
(10)《
二氧化硫总量分配指导意见》;
(11)《
主要水污染物总量分配指导意见》;
(12)《宁夏回族自治区十一五节能规划》;
(13)2005、2006年度宁夏环境统计年报;
(14)《宁夏回族自治区“十一五”期间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
(15)《银川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16)《“十一五”期间银川市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
(三)编制原则
(1)全过程系统控制原则: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从资源节约、技术进步、产业结构调整、工程治理、监督管理等全过程角度提出综合工作方案,系统推进污染减排工作。
(2)同口径比较原则:以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2005年统计基数、口径、范围为依据,将排放总量基数分为环境统计发表调查工业企业、非发表调查的一般测算工业企业、生活源三部分,现状分析和未来综合措施均按照同口径分类进行归纳。
(3)强化动态变化原则:污染物减排计划编制重点在于规划各项工程、措施,以能形成稳定削减能力的硬件建设为主,能反映污染物排放总量动态削减量的工程因素为核心,加强建设,注重实效,强化新增量部分的预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