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银川市水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银政办发〔2008〕3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银川市水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定,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请抓紧组织实施。
二〇〇八年一月二十七日
银川市水务局职能配置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银川市水务局为市人民政府负责水利建设和水行政管理的工作部门。现就市水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如下:
一、职能调整
增加职能:
(一)对地表、地下水资源综合调度,组织对水功能区水质状况进行监测,建立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制度,实施水源地勘测的审批;
(二)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职责。
强化职能:
农村安全饮水工作。
二、主要职责
经以上职能调整,市水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银川市有关水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拟订银川市水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发展战略,组织起草银川市地方性水务法规、规定、细则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拟订有关水资源保护开发利用总体规划、水利工程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状况和防洪除涝排水的论证工作;协调处理跨县区范围的水事纠纷;
(三)统一管理全市水资源。在全市范围内对水资源(地表水、地下水)实行统一规划和统一调配,实现对地表、地下水资源的综合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制度,其中城市规划区地下水的取水许可应事先征求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审批取水许可证(深井使用许可证),发布银川市水资源公报、水质年报、城市供水公报;
(四)组织水功能区划分,对地表、地下水资源综合调度,组织对水功能区水质状况进行监测,建立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制度,实施水源地勘测的审批;拟定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指标,并监督管理;监测河道、排水沟道,水域的水量和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