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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教育厅云南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及2020年远景目标的通知

  大力加强教育网络的基础设施建设。以计算机教育、计算机辅助教学和信息技术在学校教育教学中的应用为重点,加快学校计算机局域网建设,加强电教教材建设。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优势,加快现代远程教育教学资源建设和卫星电视教育网络建设,大力发展面向各级各类教育尤其是农村教育的现代远程教育。充分利用远程教育手段培训教师,提高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利用信息技术开展教学、科研的能力和水平。大力培养信息技术人才,使全省各级各类学校享受优质教育资源的程度和水平不断提高。加强电子政务信息系统建设,进一步提高教育管理和服务水平。
  11.继续加强依法治教工作。
  根据国家教育法制建设进程,继续推进地方教育立法工作,制定学校安全条例、民办教育促进条例、义务教育法实施办法。建立与国家教育法律、法规相配套的地方教育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教育督导评估制度,逐步建立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教育行政管理机制。切实加强“五五”普法教育和教育行政执法及监督工作,为教育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12.进一步推进语言文字工作。
  进一步推进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带动社会语言文字规范化。各级各类学校要把说好普通话、写好规范字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使普通话成为校园语言,教学用字和校园环境用字符合国家规范化标准要求。实现城市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达标、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字社会应用基本规范。
  13.扩大教育对外开放。
  进一步加强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推进高等院校实施“走出去”战略。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积极扩大留学生规模。吸引外国学生,特别是东南亚国家学生来滇留学。加大汉语国际推广工作力度,积极开展对外汉语教学。鼓励和支持各高校与国外高校建立校际联系,吸引海外优秀人才支持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建立和完善对外教育交流网络。
  14.建立健全资助体系。
  建立健全普通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贫困学生资助制度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做好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两免一补”工作。采取有力措施保障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基本权利。进一步加大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力度,从制度上、管理上、源头上根治教育乱收费。
  四、2020年教育事业远景目标
  全省教育发展整体水平进入西部地区前列,15岁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0年以上。适龄儿童普遍享受到高水平、高质量的义务教育。幼儿入园(班)率达到70%,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85%以上,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30%左右。形成一支数量适当、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专业化教师队伍。各级各类学校的办学条件基本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素质教育普遍实施,教育质量全面提高。形成体系完整、布局合理、发展均衡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部分大学和一批重点学科接近或达到全国一流水平,高校科技创新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能力显著增强。
  五、“十一五”期间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的主要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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