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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卫市城区2008年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全面清理“三堆”,改善人居环境。加大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力度,重点清除村庄内乱堆、乱倒的生活垃圾,以户建池、以村定点,定期处理;清理路边、巷道和公共场所堆放的杂物、建筑垃圾和有碍村容村貌的其它垃圾;坚决清理村内巷道两侧乱占乱建的违规建筑;拆除有碍村容村貌的危旧房屋和残垣断壁,做到农村沟渠、道路、公共场所干净整洁,为农民群众创造一个良好的居住环境。
  (四)配套完善基础设施,提高生活质量。发挥好规划的龙头作用,由市规划局牵头,城区各镇(乡)密切配合,对新建、翻建村庄示范点的道路、绿化、上下水、通讯、电力等基础设施进行统一规划,科学设计,注重功能,完善设施,方便农民群众日常生活。
  (五)加大城市环境整治力度,提升城市形象。市规划局要把城市街道、主要出入口、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作为重点,加大市容市貌监察管理力度。要尽快开通“12319”城管服务热线,帮助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充分接受群众和媒体的监督,形成快速反应机制;整治规范户外灯箱广告,达到“布局合理、造型美观、内容健康、用字规范”的要求;集中整治马路市场、夜市占道经营现象,解决“脏、乱、差”问题。市建设局负责市区“绿化、亮化、美化”工程,做到绿化林带内无缺株、死树现象,无垃圾和杂物;积极开展“城市绿色照明示范工程”,大力推广使用节能灯具,城市主次干道路路灯、霓虹灯无破损残缺,装灯率、亮灯率分别达到95%和98%;对城市主要街道、小巷环境卫生及时清理,达到“五净”(路面净、边角净、人行道净、绿地净、设施净)、“四无”(无垃圾堆放、无果皮纸屑、无砖头瓦块、无积水)标准,确保城市道路完好,路面整洁,排水畅通,各种附属设施运行良好;加强居住小区卫生管理,落实日常环卫保洁制度,形成环境优美、干净整洁、设施良好的小区环境。集中清理乱贴、乱画的现象;城市公厕卫生标志明显、设施齐全、卫生整洁,达到公厕卫生标准;集中整治施工现场环境卫生,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城市垃圾中转站布局合理,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垃圾站(点)无积存垃圾,站(点)周围环境整洁,为城市居民营造良好的居住环境。
  四、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阶段(1月7日-1月15日)。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明确目标,分解任务,落实责任。
  第二阶段:宣传动员阶段(1月16日-1月31日)。组织观摩学习,召开动员大会,广泛宣传,全面动员,具体安排部署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第三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月1日-5月31日)。重点对高速公路、国道、省道、旅游线路沿线和城乡主干道路两侧以及市区、镇(乡)政府所在地、“塞上农民新居”建设示范点等居民聚集区的环境进行综合整治,完成高速公路、城区主干道路两侧旧村整体改造和“平改坡”任务,使城区城乡环境彻底改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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