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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农村老龄工作的实施意见


  二、突出重点,切实解决农村老龄工作实际问题

  (三)推进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建设。

  要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低保制度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逐步建立健全国家、社会、家庭和个人相结合的养老保障体系。加快探索建立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符合农民要求的多层次、多形式的养老保险制度,扩大农村养老保险覆盖面。着力推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研究农民工养老保障问题,做好在农村居住的企业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认真落实和完善农村“五保”供养制度,提高供养标准,拓宽为老服务范围。进一步完善农村低保制度,把符合低保条件的农村老年人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并不断提高低保标准,使其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经济欠发达地区要将农村老年人低保金优先发放到位。优先解决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障问题,稳步推进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完善保障体制。加快建立和完善农村贫困老年人生活救助制度。

  (四)完善农村老年医疗保障制度。

  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加快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完善农村基层卫生服务网络,切实解决贫困地区老年人缺医少药问题。完善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救助制度,将农村老年低保户、“五保”户、计划生育家庭老人和贫困老年人口纳入合作医疗优先保障范围,对按合作医疗规定获得补偿后仍有较大困难的老年特困户给予必要的医疗救助。加大农村老年疾病防治力度,普及老年医疗卫生保健知识,增强农村老年人防病治病意识,提高保健水平。

  (五)加大农村老年维权工作力度。

  加强执法检查和监督力度,依法查处打击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健全农村老年法律服务与援助体系,优先为农村老年人提供及时、便利、高效的法律服务。指导开展农村家庭签订赡养协议书工作,明确赡养责任。切实保障老年人住房、财产、继承等合法权益。全面贯彻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将农村老年人享受优待的落实情况纳入政府目标管理体系,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保证农村老年人各项优待措施落到实处。把普及老年法律法规知识作为农村普法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增强敬老爱老意识和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制观念。

  (六)丰富农村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深入开展农村形势和政策教育,认真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引导农村老年人崇尚科学、抵制迷信,移风易俗、破除陋习,提倡科学文明的健康生活方式。完善农村老年教育网络,普及农村老年人健康、养老、保健等科学文化知识,活跃农村老年文化生活。积极组织送文化下乡活动,为农村培训老年文艺骨干,组织老年人开展文化娱乐活动。充分发挥各级老年人体育协会作用,支持和引导农村老年人参加各种有益身心健康的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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