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银川市统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银政办发〔2008〕5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银川市统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定,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请抓紧组织实施。
二OO八年一月二十七日
银川市统计局职能配置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银川市统计局为市人民政府负责全市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的工作部门,现就市统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如下:
一、职能调整
新增职能:
(一)组织开展全市能源能耗统计工作;
(二)组织开展全市现代服务业统计工作;
(三)建立不断完善“两个最适宜”城市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并跟踪评价。
二、主要职责
(一)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和制度的实施,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各县(市)区、市属各部门以及中央、自治区驻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审定跨部门统计项目报表;制定全市统计调查方案;
(二)在市政府和上级统计局的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国情国力、市情市力调查、普查,专项调查和典型调查;
(三)搜集、整理、提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资料,并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投入产出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搜集、加工直辖区、省会城市、沿海开放城市、全国重点城市和西部地区、毗邻地区的统计资料,进行对比分析,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咨询服务;
(四)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和发展战略的实施,制定相应的统计指标体系,并组织开展统计数据的搜集、加工、汇总和分析工作;
(五)统一核算、管理、公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公报;
(六)指导各县区统计网络建设和各部门统计业务基础建设,推进统计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和现代化进程。建立健全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管理全市统计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