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银川市旅游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银政办发〔2008〕6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银川市旅游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定,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请抓紧组织实施。
二OO八年一月二十七日
银川市旅游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银川市旅游局为市人民政府授权负责全市旅游开发管理的直属事业单位,现就市旅游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如下:
一、职能调整
新增职能:
负责本行业“两新”组织党组织的组建和管理工作。
强化职能:
(一)完善旅游发展规划,全方位开展城市形象宣传工作,打造西部旅游目的地城市;
(二)加强银川市旅游行业的教育培训工作。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旅游业发展的方针、政策;编制旅游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拟定旅游业管理地方性法规、规章,并组织实施;
(二)贯彻实施打造旅游目的地城市战略,加强西北风情区域联合,推动银川成为西北风情旅游目的地城市、旅游中心城市和代表城市;
(三)拟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培育和完善旅游市场;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建立和完善政企联手、部门联合、上下联动的宣传促销机制,开拓客源市场;指导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培育精品旅游线路;
(四)组织全市旅游资源的普查、评价、开发利用,指导重点旅游区划的规划和开发建设,指导旅游项目招商;负责旅游开发建设中的旅游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五)开展旅游调查统计工作,发布假日旅游信息,提供旅游信息咨询服务;
(六)负责大型旅游节庆活动的方案策划、项目招商、形象宣传等组织实施;
(七)组织实施各旅游景区(点)、度假区、旅游住宿、旅行社、旅游车船、特种旅游项目的设施标准和服务标准;审核申报经营国内、国际旅游业务的旅行社资质等级;指导旅游设施定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