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银川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银政办发〔2008〕6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银川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定,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请抓紧组织实施。
二OO八年一月二十七日
银川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银川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挂银川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为综合管理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的正处级部门管理机构,由银川市经济委员会负责管理。
一、职能调整
新增职能:
(一)煤矿安全监管职能;
(二)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职能;
(三)安全生产协调与应急救援职能。
二、主要职责
(一)承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具体职责是:研究拟定全市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和重要措施;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和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组织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及办理结案;组织协调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承办市安委会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督促、检查安委会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承办市政府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综合管理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组织起草安全生产方面的地方性法律法规和行政法规,研究拟订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政策,监管工商贸行业有关综合性安全生产规章规程的执行情况,研究拟订工矿商贸安全生产标准,并组织实施;
(三)依法行使国家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加强道路交通、消防火灾、人员密集场所、大型集会、中小学、幼儿园周边环境、食品卫生等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制定全市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定期分析和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四)负责发布全市安全生产信息,综合管理全市安全事故调度统计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分析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