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银川市地震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银政办发〔2008〕6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银川市地震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定,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请抓紧组织实施。
二OO八年一月二十七日
银川市地震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银川市地震局是银川市人民政府授权负责全市防震减灾工作,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事业单位,现将市地震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防震减灾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订实施意见和细则;
(二)研究制订全市防震减灾规划和综合性防御对策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开展地震监测预报工作,管理银川市地震观测网、点(台站),依法保护监测设施、观测环境、地震遗址遗迹;
(四)负责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审定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确定抗震设防要求,强震动观测设施的安装、运行;
(五)建立群测群防工作体系,指导和管理群测群防队伍;
(六)组织防震减灾宣传,开展防震减灾科普知识教育;
(七)负责地震应急管理,建立地震应急机制,承担震害预测、调查评估工作;
(八)负责制订和督促制订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承担地震应急队伍的组建、培训和指导,组织地震应急演习;
(九)组织开展科学技术研究及推广工作,推进地震科学技术现代化;
(十)参与国土利用规划和城乡规划编制工作;
(十一)指导县(市)区防震减灾工作;
(十二)承担市防震减灾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市地震局内设3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综合性文件的起草,文档收发、档案管理、政务信息、保密、安全保卫、文印管理、信访接待及会务组织工作;负责财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干部职工的人事、工资、职称工作和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各项管理制度的制订和检查落实,承担会议决定事项的督促和督办工作;负责机关内外事务的接待、协调,书报刊物、办公用品、车辆管理等后勤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党务、工会、妇女、计划生育等工作;管理单位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考核评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