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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宿迁市委、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集中力量实施工业大项目突破的若干意见

中共宿迁市委、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集中力量实施工业大项目突破的若干意见
(宿发〔2008〕1号 2008年2月4日)


  为贯彻落实市委三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保证“好字当头,后发快进,干字为本”落在实处,现就集中力量引进和建设工业大项目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1.工业大项目突破意义十分重大。这一举措关系到宿迁新型工业化能否快速推进,关系到综合竞争力能否快速提升,关系到宿迁能否实现更大突破。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引进大项目与高级管理人才相结合,牢固确立发展是第一要务、招商是第一政绩、大项目是第一目标的鲜明导向,牢固确立好在大项目、快在大项目、干在大项目的指导思想,牢固确立围绕大项目集中最强人才、集中最优资源、集中最佳政策推进的保障举措,以大项目调优经济结构,以大项目增强发展后劲,以大项目实现裂变式增长,全力构建结构更优、规模更大、质态更好的新型工业体系,提升宿迁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城市核心竞争力。
  2.工业大项目的建设要求:
  (1)投向要求。鼓励引进和建设固定资产投资在亿元以上、投资强度高、单位产出多、税收贡献大的工业项目;鼓励引进和建设延伸宿迁工业主导产业链和形成新的主导产业项目;鼓励引进和建设经国家或省科技部门认定的高科技项目、专利产品项目、新产品项目;鼓励引进和建设集约循环利用资源和能源,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项目;鼓励引进和建设农业产业化龙头加工企业项目。
  (2)投量要求。单体固定资产投资额1亿元人民币以上为大项目;单体固定资产投资额10亿元人民币以上为特大项目。外资项目折成等额人民币计算。
  (3)投速要求。亿元以上大项目建设周期为2年,特大项目建设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
  二、目标任务
  3.按照“主攻浙粤、提升苏沪、拓展港台、突破日韩”的思路,锁定目标,主动出击,招大商、引巨资;准确把握国际国内资本和产业转移的新动向,全面加强与世界500强、国内500强、行业100强以及国内外上市公司的联系与合作;根据国家和全省产业发展导向,积极向上争取重大项目布点;引进高端前沿大项目,加强现有企业上下游配套,提高科技含量,提升产业内在质量,形成相互联系、整体发展的产业集群。
  4.2008年全市要竣工投产60个、开工建设80个、洽谈签约100个固定资产投资亿元以上的大项目,新引进开工建设14个固定资产投资10亿元、当年投入4亿元以上的特大项目。此外,各县(区)要各引进总投资3000万美元以上外资项目1个,确保利用外资实现新的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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