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樊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8年度政府工作目标管理方案》的通知
(襄樊政发[2008]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2008年度政府工作目标管理方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O八年二月十八日
2008年度政府工作目标管理方案
为了建立政府系统的激励、竞争和约束机制,推动工作落实,维护政令畅通,确保完成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全年各项目标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体系设置
(一)总体工作目标
对市直有关部门考核:地区生产总值、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直接利用外资、引进内资、外贸出口、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单位生产总值综合能耗、二氧化硫排放、化学需氧量排放、城镇登记失业率、符合政策生育率、农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等15项责任目标(见附件1)。
对县(市)区、开发区考核:地区生产总值、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开发区工业增加值、新增规模以上企业、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开发区重点项目投资、直接利用外资、引进内资、外贸出口、一般预算收入、税收收入占一般预算收入比重等11项责任目标(见附件2)。
(二)重点工作目标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重点,从新型工业化、新农村建设、服务业发展、项目建设、城乡建设、节能减排、社会事业、经济环境等八个方面分别确定年度目标任务,由市政府相关部门为责任单位(见附件3)。
(三)十件实事目标
以改善民生为重点,2008年我市确定了十件实事,涵盖教育、卫生、文化、社保、就业、住房、交通、治安、城市管理、饮水安全等方面。为确保十件实事圆满完成,分别确定市直相关部门为责任单位(见附件4)。
二、目标管理考核
(一)加强目标管理领导
市政府成立目标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政府目标办),具体负责日常考核事务。县(市)区、开发区和市直部门行政主要领导是目标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各参加目标管理单位都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工作方案,将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实行倒计时安排、流程图管理,确保各项目标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