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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度全市耕地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度全市耕地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盐政发〔2008〕3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委、办、局,市各有关直属单位:

  2007年,全市各级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节约集约用地,较好地完成了年初制定的耕地保护目标责任状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涌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发扬成绩,激励先进,市政府决定,对大丰市人民政府等10个先进集体和成连贵等20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发扬成绩,再接再励,为全市耕地保护工作再创佳绩,再立新功。全市各级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及国土资源战线上的广大干部职工要学习先进,团结拼搏,锐意进取,全面完成耕地保护工作各项任务,为实现“全面奔小康、建设新盐城”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2007年度全市耕地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盐城市人民政府

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
  2007年度全市耕地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集体(10个)

  大丰市人民政府

  阜宁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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