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预防为主,群防群控。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防疫知识的宣传,提高全社会防范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并根据需要定期开展技术培训和应急演练;开展疫情监测和预警预报,对各类可能引发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情况要及时分析、预警,做到疫情早发现、快行动、严处理。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要依靠群众,全民防疫,动员一切资源,做到群防群控。
2 组织体系及职责
2.1 应急指挥机构
成立银川市防治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指挥部(以下简称银川市指挥部),总指挥由银川市政府分管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银川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银川市农牧局局长担任,银川市宣传、监察、发展改革、科技、公安、民政、财政、交通、农牧、商务、卫生、工商、林业、药监、农垦、监狱、信息产业、武警、军队及出入境检验检疫、铁路、民航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银川市防治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指挥部主要职责:负责对重大突发动物疫情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作出处理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决策和采取的措施。
2.2 日常管理机构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银川市农牧局,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银川市农牧局主管局长担任,副主任由银川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银川市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担任。按照指挥部的要求,具体制定防治政策和防治措施,部署扑灭重大动物疫情工作,并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按要求落实各项防治措施。
2.3 县(市)区应急指挥机构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应对工作,其应急指挥机构、办事机构及其职责可参照本预案,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确定。
2.4 专家组
银川市指挥部组建突发重大动物疫情专家组。专家组由银川市农牧局、银川市动物卫生监督所、银川市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银川市有关部门和科研院校、有关县(市)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专家组成。具体职责:
(1)对相应级别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提出应对技术措施;
(2)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准备工作提出建议;
(3)参与银川市有关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应急预案、防治措施的起草、修订工作;
(4)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并对有关兽医技术人员进行培训;
(5)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反应的终止、后期评估提出建议;
(6)承担银川市指挥部及其办事机构交办的其他工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根据需要,组建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专家组。
2.5 应急处理机构
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和市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要负责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报告,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开展现场临床诊断和实验室检测,加强疫病监测,对封锁、隔离、紧急免疫、扑杀、无害化处理、消毒等措施的实施进行指导、落实和监督。
3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监测、预警与报告
3.1 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