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银川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的通知
(银政发〔2008〕2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成员单位:
《银川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已经2008年2月19日市人民政府第4次常务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八年二月二十六日
银川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
目录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分级
1.4 适用范围
1.5 工作原则
2 组织体系及职责
2.1 应急指挥机构
2.2 日常管理机构
2.3 市、县(市)区应急指挥机构
2.4 专家组
2.5 应急处理机构
3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监测、预警与报告
3.1 监测
3.2 预警
3.3 报告
4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响应和终止
4.1 应急响应的原则
4.2 应急响应
4.3 应急处理人员的安全防护
4.4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响应的终止
5 善后处理
5.1 后期评估
5.2 奖励
5.3 责任
5.4 灾害补偿
5.5 抚恤和补助
5.6 恢复生产
5.7 社会救助
6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的保障
6.1 通信与信息保障
6.2 应急资源与装备保障
6.3 技术储备与保障
6.4 培训和演习
6.5 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
7 各类具体工作预案的制定
8 附则
8.1 预案管理与更新
8.2 预案解释部门
8.3 预案实施时间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了及时、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扑灭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最大程度地减轻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对公共卫生安全、人民身体健康以及畜牧业造成的危害,保持经济持续发展,保障人民身体健康。
1.2 编制依据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
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和《
宁夏回族自治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