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雪灾灾情情况的通知
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和单位:
连日来,我市普降大雪,给交通运输、人民群众生产和生活造成较大影响。对此,中央和省、市主要领导同志高度重视,先后作出重要指示。为贯彻落实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做好抗灾救灾工作,切实解决好生产运输和群众生活中的突出问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区、市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相关应急预案的要求,积极采取防范措施,主动做好应对工作。同时,要进一步加强政务值班工作,及时了解掌握情况,确保在第一时间内报送突发事件信息。
二、市建管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局、市林业局、市物价局、市安监局、市房产局、市大桥局、黄石供电公司、市自来水公司要派出工作专班,组织防灾救灾工作。
三、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的要求,市政府应急办建立雪灾灾情临时日报制度和零报告制度,从1月23日起,请上述市有关部门和单位结合各自工作职能,将每日灾情(涉及公路、水路、铁路交通状况和气象预报、安全生产、农作物、居民生活、商品供应、市场物价、供水供电、医疗卫生等影响)、存在问题以及对策建议等进行综合汇总后,于每日下午3时30分前报送市政府应急办;请各县(市)区将各地综合灾情、存在问题以及对策建议等(500字以内),于每日下午3时30分前报送市政府应急办,市政府应急办将按省政府应急办要求汇总后,于每日下午4时前上报省政府应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