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冬季防火工作方案的通知
(湖政办发〔2006〕15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现将《湖州市冬季防火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一月五日
湖州市冬季防火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省政府冬季防火工作会议精神,坚决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2006年冬季防火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坚持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遏制火灾事故发生,保持火灾形势稳定这一目标,在全市范围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全力消除火灾隐患;加强消防宣传,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加强执勤备战,提高灭火救援能力,为全市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负责全市冬季防火工作的部署、督促和指导。各县区人民政府要成立领导班子,具体负责对辖区冬防工作的组织、部署、检查、协调。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冬防工作的具体落实。
三、工作目标
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做到专门机关和群众相结合,全面普查和整改隐患相结合,治标和治本相结合,整改问题和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全面实现如下目标:
(一)全面摸清需纳入消防监管的各类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场所的底数;按标准确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非重点单位并登记造册。
(二)全面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摸清全市火灾隐患总量,依法集中整改一批隐患;限期整改隐患在限改期内完成整改率不低于85%,逾期未能整改的必须无条件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排定一批新的重大火灾隐患,由市、县区政府按相关程序公告并挂牌整改;2006年度确定的省、市、县区级重大火灾隐患全部按要求整改完毕或关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