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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的通知

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的通知
(信政办〔2008〕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的通知》(豫政办〔2008〕5号),进一步完善城市生活污水垃圾处理配套设施,确保全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稳定规范运营,切实发挥社会效益和治污减排效益,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配套完善城市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

  (一)充分发挥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的减排能力。进一步加强城市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加快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完善干、支管网,提高污水收集能力。2006年竣工的固始、潢川、光山、罗山县污水处理厂,2008年5月底管网要达到初步设计批复的建设规模,实现稳定规范运营;2007年竣工的商城、息县、淮滨、新县污水处理厂,2008年9月底前要按批复管网规模全部建成配套管网,10月底前实现稳定规范运营。稳定规范运营的标准为:污水处理设施连续正常运行;处理水质达标排放;在线监测监控设施和流量计运行正常并联网;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主要操作人员经培训持证上岗,规章制度健全,运营管理规范。尚未完成环保验收的息县、淮滨、新县污水处理项目, 2008年10月底前要完成环保验收。2008年年底前,信阳市中心城市污水处理厂要建有脱氮配套设施,形成脱氮能力。

  (二)加快中心城市第二轮污水处理厂建设。适时开工建设中心城市第二轮污水处理厂,提高污水处理能力。2008年,信阳市污水处理二期工程和明港镇污水处理工程要开工建设。分期建设污水处理厂的县要根据收集能力和处理率的目标要求,适时开工建设二期工程;确保2010年年底信阳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0%,八县污水处理率达到60%以上。具备条件的污水处理厂要尽快建设中水回用工程。

  (三)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2007年生活垃圾处理场分区建设的八县,要根据本地生活垃圾产生量和处理率的目标要求,适时开工建设二期工程;2008年6月底前配套设施(渗滤液收集设施、防洪沟、截污坝、进场道路、防护网、地下水监测等)要按照设计要求建设到位。已经投入运营的生活垃圾处理场要按照无害化处理标准的要求,加快完善配套设施设备,按照《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及有关技术标准,加强运营管理,提高处理水平。2007年完工的项目,2008年9月底前要达到无害化处理标准。要按照《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完善生活垃圾收集系统。积极推进“村集中、乡镇运输、县(市)处理”的做法,加快建立和完善城乡统一的垃圾处理收集系统,扩大生活垃圾处理收集范围,提高收集处理能力,确保2010年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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