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把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作为整治的重中之重。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要切实抓好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安全监管,明确内部的责任部门,确定专门的监管人员;县级有关监管部门要协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共同承担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监管工作。食品小作坊和乡镇及村办集贸市场的监管工作要坚持“监管、规范、引导、全民”的指导思想,实行“一取缔(取缔限期整改仍然无效的不具备保证卫生安全基本条件的小作坊)、二转产(对生产风险食品加工小作坊,给予一个月的过渡期,过渡期满必须转而生产其他产品,违规者将予以依法处理)、三确认(对保留下来符合条件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由当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列出名单,提交当地县级政府确认后予以保留,并建立监管档案,纳入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的监管范畴)、四到位(承诺到位、整改到位、培训到位、监管到位)”工作措施,切实提高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生产水平。
(四)强化质量基础管理工作。加快完善标准化工作体系。围绕提升与发展现代农业、现代工业,及时跟踪和掌握国外先进标准,以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为重点,建立健全科学、统一、规范的标准体系;搭建全市标准化技术服务平台,完善标准,制(修)订快速反应机制,涉及健康和安全的主要指标要符合国际标准;大力实施农业标准化,实现食品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控制;引导企业建立完善的标准体系,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增强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加强重要技术标准研究,及时把具有重大带动作用的关键技术、高新技术和共性技术转化为标准,推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建设完善计量检测体系。进一步夯实科学计量的基础地位,完善量值传递和溯源体系;重视民生计量和能源计量,突出重点耗能单位计量监管。健全认证认可体系。规范认证认可行为,积极推进安全卫生、节能降耗、环境保护等领域的产品认证,促进企业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等体系认证;加强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应对,帮助企业增强对国外技术壁垒的应对能力。
(五)加强产品质量公共检测平台建设。围绕发展我市主导产业,着力提升涉及安全产品的监督检验和检验检疫检测能力。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优化资源配置的原则,建立技术装备精、检测水平高、支撑能力强、达到国内领先水平的公共检测平台,培育一批综合实力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检验机构,加强基层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机构、检验检疫实验室、疾控中心、流动食品检测车等公益性质量检测服务平台的建设发展,为企业和社会提供科学、准确、高效的检测服务。在块状经济集聚地、工业园区内建立集检验检测、科技研发、技术服务于一体的公共检测平台,鼓励中小企业联合建立检测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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