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度市政府部门目标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黄政办发〔2008〕1号)
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2008年度市政府部门目标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六日
2008年度市政府部门目标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提高政府部门工作效率,加快我市经济社会发展,2008年市政府对各部门(单位)实施目标管理考核,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市“两会”确定的奋斗目标,突出“深化改革、项目建设、优化环境”三件大事,切实改进行政管理方法,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二、考核目标
(一)工作目标
将市政府全年各项工作任务根据职能分解到市政府各部门(单位),结合各部门(单位)实际工作,设置部门(单位)工作目标,以市政府与部门(单位)签订责任书形式下达目标任务。
(二)招商引资工作
鼓励市政府部门(单位)积极参与招商引资,为招商引资项目提供优质服务。
(三)共性目标
1.改善经济发展环境目标达标。(市优化环境办公室、市行政服务中心负责考核)
2.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达标。(市纪委、市监察局负责考核)
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达标。(市综治办负责考核)
4.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达标。(市人口和计生委负责考核)
5.依法行政目标达标。(市政府法制办负责考核)
6.保密工作目标达标。(市保密局负责考核)
7.“四城同创”工作目标达标。(市建管委负责考核)
具体考核办法由各部门制定下发。
三、考核单位
市政府办公室、市发改委、市经委、市建管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族宗教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局、市水利水产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人口和计生委、市审计局、市国资委、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市统计局、市林业局、市粮食局、市安全生产监督局、市外事侨务旅游局、市政府研究室、市编办、市人防办、市物价局、市政府法制办、市广播电视局、市体育局、市房产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共40个部门(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