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信阳市整顿中心城区公共供水管网覆盖区内自备井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政〔2008〕7号)
浉河区、平桥区人民政府,羊山新区、南湾湖风景区、信阳工业城,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信阳市整顿中心城区公共供水管网覆盖区内自备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二月二十六日
信阳市整顿中心城区公共供水管网覆盖区内自备井实施方案
为了合理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水资源,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提高城市供水质量,确保生活和生产用水安全,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要求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在五年内逐步推行集中统一供水制度,由城市公共供水企业统一供水,在中心城区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能够满足用水需要的,不再审批建设项目自备取水设施取用地下水。
(二)基本原则
按照“属地管理,各负其责,供关同步,分类区别,分批推进,确保单位和居民正常生产、生活用水”的原则,对市区自备水井进行整顿。
二、整顿自备井的对象和范围
信阳市浉河区、平桥区、南湾湖风景区、羊山新区、信阳工业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区内所有的行政机关、部队、学校、医院、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等未经审批许可的自备井;经过批准依法取得取水许可证、取水期限届满的自备井,按照国务院460号令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五)项:“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能够满足用水需要时,建设项目自备取水设施取用地下水的,审批机关不予批准”的规定,不再审批取水许可证。
三、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
整顿自备井工作分批分期进行,分五个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