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2008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计划的通知


  五、抓好基层综合应急队伍建设

  市直和县直以系统为单位组建应急救援队伍,乡镇办事处以相邻镇为单位由县挂钩领导牵头整合,应急队伍将以基层警务人员、医务人员、民兵、企事业应急队伍和保卫人员、志愿者队伍等为基础,同时吸收相关专家和有应急救援经验的人员,把基层综合应急队伍组建起来,切实担当起基层应急救援的任务。市、县应急办根据相关政策落实救援人员补助、保险、工伤、抚恤等方面的政策保障,解决队员的后顾之忧,使 之成为一支召之即来,来之能战,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的应急队伍。

  六、充分发挥应急管理专家的作用

  我市首批应急管理专家76人,为充分发挥专家在防灾减灾抗灾中的重要作用,结合我市常态的季节灾情,由各专家组在每个季度由召集人牵头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对全市情况进行会商预测,如有险情通过各媒体宣传,提早做好相关预防准备工作。

  七、整合信息资源,推动应急平台体系建设

  要充分整合好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和各通讯运营商、报社、广播电台、电视台的信息平台资源作用,及时公益播发各类应急信息的宣传;按照省政府应急办的部署积极跟进应急平台建设的相关工作,力争2008年底实现省政府应急办提出的与省政府应急平台互联互通。

  八、做好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工作

  (一)聘请突发公共事件基层信息员。为进一步明确基层信息报告的责任,强化群众信息报告意识,做好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早发现、早报告。市应急办将在重点区域、群体、行业、社区、农村聘请突发公共事件基层信息员,并以一定的形式进行培训,使基层信息员能承担起信息报告任务,形成以基层群众为主体的安全信息报送网络。

  (二)严格信息报送时限。抓好各单位确保在较大以上突发事件发生后应立即向市、县两级政府报告,最迟在一个小时内报告相关信息,并根据突发事件进展情况及时做好续报工作。对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的单位和个人将根据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九、加强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和试点工作

  (一)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阵地作用;加强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学者编写适应各群体的应急知识普及读物和宣传手册。今年在《梅州日报》、市电视台“民生820”设立应急知识专栏;在《梅州广播电视周报》、市电台拟设大众应急知识普及栏目;在市政府门户网站等相关媒体宣传和普及应急知识,多形式、多渠道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宣传。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