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是中低收入职工得到实惠最多的一年。全年向4848户中低收入职工家庭发放公积金贷款,其中1300多户为经济适用房对象、进城务工人员和新就业大学生、引进人才。市区向经济适用房对象380户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3713.8万元。去年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提供廉租房建设补充资金780.14万元,其中市区362.74万元。全市累计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提供廉租房建设补充资金3381万元,其中市区2249万元。同时,率先在全国全省开展低收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试点,湖州市区向296户低收入职工家庭发放利息补贴148095元。到2006年年底,全市通过公积金、经济适用房、廉租房三项住房保障制度共解决住房30362套,其中公积金贷款支持解决27108套,占89.28%。
第五,是中心获得荣誉最多的一年。去年初,市公积金中心被建设部授予“全国房改和房地产管理先进单位”。去年下半年,在省目标责任制考核中,市中心和三县同时获得优秀等次,实现了2005年初提出的“满堂红”目标。去年年底,市中心又被省委、省政府授予“浙江省文明单位”称号。
回顾和总结2006年的工作实践,我们有五点体会:
第一,围绕大局开展工作,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住房保障作用。 我们坚持围绕大局开展工作,注意把部门业务工作放到全局中去思考和研究,在为大局服务中找到自己工作的位置。如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的需求,去年我们加大推进了在农民工和其他低收入职工中建立公积金制度的力度,推出了向低收入公积金贷款职工发放利息补贴的政策;围绕贯彻“人才强市”战略,我们组织实施了新就业大学生和引进人才实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优惠政策,等等。
第二,突出工作重点,集中精力抓好住房公积金主要业务和主要环节。我们在推进住房公积金工作中,坚持牢牢抓住重点,把握主要工作环节。首先着力抓好防范资金风险,在实施住房公积金制度中,严格执行国家法规和公积金管委会决策,加强规范化管理,确保资金运作安全无风险。在归集、使用业务大规模增加的情况下,去年继续保持全市住房公积金资产优良率100%。其次努力扩大制度覆盖面。重点抓了上市企业、明星企业和规模以上企业的扩面工作。长兴县天能集团公司近2000名员工全员建立公积金制度,创下湖州公积金制度扩面一次性缴存人数最多的记录。再次强化规范管理。进一步完善了市政府有办法、管委会有实施细则、市中心有具体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规范化管理体系。安吉县分中心加强规范化管理,贷款本息月月清,已保持111个月无逾期贷款的记录。第四,开展了文明创建活动。市中心、安吉县分中心、南浔区管理部分别完成省、市、区级创建区级文明单位工作,推进了“窗口”优质文明服务活动,提升了员工的文明程度和综合素质,提高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美誉度。
第三,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积极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创新。创新是推进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的动力。坚持把上级的精神与湖州的公积金工作实际结合起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推进新形势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新发展。如对去年组织实施的低收入职工公积金贷款贴息,新就业大学生和引进人才实施公积金制度优惠政策。省政府陈加元副省长两次批示,充分肯定了湖州对低收入职工贴息“很有创意”,肯定对人才实施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具有创新意义”。最近召开的市第六次党代会报告,充分肯定我市“率先探索在非公企业和农民工中建立公积金制度”。
第四,争取各级领导重视和有关部门支持,营造工作氛围。领导重视和有关部门支持,是做好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重要外部条件。去年,我们进一步争取领导重视和有关部门支持。经过我们积极努力,在市政府继续把非公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列入了年度为民办实事项目,并与县区政府签订了目标责任书的同时,市委、市政府将住房公积金工作列入对县(区)委、政府综合考核。我们还充分发挥有关部门的作用,在与企业联系较密切的市级机关部门中,聘请了一批特约督导员,有效地推动了我市住房公积金制度扩面工作的有序开展。德清县分中心、南浔区管理部充分发挥乡镇政府的作用,通过层层签订责任制,分解落实扩面任务,圆满完成了去年的扩面工作任务。同时,我们通过协调沟通,县区政府、市委组织部、人才办、财政、审计、人事、工商、税务、劳动保障、总工会、台办、建设、金融等部门,对公积金工作进一步给予了充分理解和大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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