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获得建设部和省委、省政府表彰。市公积金中心被建设部授予“全国房改和房地产管理先进单位”称号, 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浙江省文明单位”。市中心直属业务部被授予:“浙江省青年文明号”称号和“浙江省建设系统文明服务示范点”称号。
8、市、县公积金管理机构喜获省年度考核“满堂红”。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德清、长兴、安吉三县分中心同时被评为全省年度住房公积金管理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优秀单位”,实现了2005年初提出的“满堂红”,这在我市历史上是第一次,在全省也是首次。
9、发放住房公积金存折和完善查询方式。我市向4000多个单位、13万名公积金缴存职工统一发放了住房公积金存折,同时进一步完善了互联网查询、热线电话查询、触幕屏查询和单位月对帐单查询等多种查询方式,方便了缴存单位职工查询和监督,增强了工作透明度。
10、“深化管理年”活动取得重大进展。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全省率先实现了与省住房公积金监管网的联网,与各县区分中心、管理部的联网,与受托银行的联网,实现了上下左右的联网。市中心和各县分中心档案工作目标管理分别达到省二级和市级达标认定,使包括21亿元抵押贷款档案在内的综合档案管理更加规范。市中心100多项住房公积金业务政策和内部管理制度编印成册。
过去的一年,我市住房公积金工作主要表现为“五个最”:
第一,是归集、个贷、增值收益绝对值增加最多的一年。一是住房公积金归集。全市归集公积金101215.44万元,同比增加21590.35万元,增长27.12%,累计归集额达到39.59亿元,扣除职工提取后的余额为23.94亿元,比上年年底增长26.23%。其中市区归集公积金51195.92万元,同比增加6856.10万元,增长15.46%,累计归集额达到23.13亿元,扣除职工提取后的余额为13.27亿元,比上年年底增长22.94%。二是住房公积金贷款。全市向4848户职工家庭发放公积金个人抵押贷款82901.70万元,发放贷款同比增加7644万元,增长10.16%,累计发放贷款27108户共33.23亿元,公积金贷款余额为21.28亿元。其中市区向2544户职工家庭发放公积金个人抵押贷款40814.30万元,发放贷款同比增加1556.60万元,增长3.97%,累计发放贷款17016户共19.95亿元,公积金贷款余额为11.89亿元。2006年,全市住房公积金存贷比例达到88.85%,其中市本级达到89.67%。三是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全年实现业务收入9103.17万元,同比增加2112.67万元,增长30.22%,实现增值收益5224.77万元,同比增加1173.78万元,增长28.98%。其中市区实现增值收益2937.68万元,同比增加530.78万元,增长22.05%。
第二,是住房公积金制度扩面新增人数最多的一年。全市公积金制度扩面新增缴存人数23475人,完成全年计划的187.50%,正常缴存人数比上年年底净增1.04万人,净增率8.29%。当年新建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企业单位达到929家。其中市区公积金制度扩面新增缴存人数13727人,正常缴存人数比上年年底净增4550人。
第三,是规范化管理力度最大的一年。去年,扎实开展了以“找差距、找漏洞、找薄弱环节,严肃法规政策、严格规章制度,规范业务发展”为内容的“三找两严一规范”活动,深入开展了“深化管理年”活动。加快了信息化建设步伐,通过新系统的上线,实现了全市数据的集中管理、核算流程的统一,并在上年年底实现了与省监管网的联网的基础上,又与银行实现了资金结算联网。修订完善了100多项住房公积金业务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编印成湖州市住房公积金制度汇编(业务政策篇、内部管理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