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真制订农村电影放映计划。各县(市)区要根据各自实际,指定专门机构,认真合理安排放映计划,并于每年11月底将下年度的放映计划报市文化局、财政局备案。2008年放映计划要于2008年1月中旬前上报。市文化局要协助没有放映队伍的县、区制订放映计划,帮助其联系放映队伍。
(二)发展壮大农村电影放映队伍。为保障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工程的有效实施,各县(市)区、市文化部门要积极建设专兼职结合,国有、集体、个体、股份制放映联合体等多元结构的农村电影放映队伍。到2010年,全市农村电影队将逐步发展到120支,其中市属放映队不少于20支,县(市)区属放映队不少于100支。要充分发挥基层文化服务站的作用,把农村电影放映队伍建设纳入其中。市文化局要加大培训力度,不断壮大农村电影放映队伍,保证农村尤其是偏远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工作顺利进行。
(三)实施专项资金扶持政策。设立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工作专项资金,放映农村公益电影每场补贴200元,主要包括影片购买(含数字电影版权)、放映交通运输、放映人员劳务和数字放映设备折旧费用。资金来源为省扶持40%,市及县(市)区负担60%,每年分别列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市及县(市)区具体承担比例为:商河县,市负担50%、县负担10%;长清区、平阴县、济阳县,市负担40%、县区负担20%;天桥区、槐荫区,市负担20%、区负担40%;历下区、市中区、历城区、章丘市,市负担10%、区(市)负担50%。农村电影专项资金由各级财政部门负责管理,具体由县(市)区财政部门按公益电影实际放映场次直接补贴给电影放映单位。
四、建立农村电影工作保障机制
(一)建立影片供应保障机制。市文化局要按照各县(市)区制定的电影放映计划和实际放映需求积极筹备片源,统筹调度,切实保障放映需要。要把爱国主义优秀影片、科教片作为放映主体,电影拷贝实行统一订购、统一发行和统一调度,充分发挥县(市)区电影公司的职能作用。
(二)做好放映技术保障。为保证放映质量,有条件的县(市)区要更新放映设备,采用35mm新光源放映机,并逐步推广数字电影放映。市文化局要通过举办技术培训和考核的方式,不断提高放映人员技术水平,并协助做好放映设备的检验和维修工作,确保电影放映工作质量。
(三)做好放映工作的日常管理与监督。农村电影放映点多面广,为加强管理,各县(市)区要通过与放映队伍签订责任书的方式,确保放映工作得以落实。要建立公示制度,通过各种形式定期将放映计划、放映队伍情况、放映点及放映时间、放映影片名称及场次等向当地农民公布,方便群众观看,接受群众监督。同时要加强安全管理,为广大群众提供良好的收看环境。
(四)加强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严格按照省财政厅、文化厅《关于农村公益电影放映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鲁财教〔2007〕60号)的要求,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农村公益电影放映补助资金专款专用,各级财政部门要定期进行专项检查。市文化和财政部门要结合实际,适时出台我市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