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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济政办发〔2008〕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八年一月二十九日

  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工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05〕37号文件做好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行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06〕15号)精神,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要求,遵循实事求是、合法公正、奖惩结合的原则,以规范行政执法、健全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为重点,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切实促进依法行政,优化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二、评议考核范围
  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以及其它市政府所属从事行政执法活动的组织(以下简称被考评单位)。
  三、评议考核内容
  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的主要内容是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行使行政执法职权和履行法定义务的情况,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行政执法的主体资格是否符合法定规定;
  (二)行政执法行为是否符合法定权限;
  (三)适用执法依据是否规范;
  (四)行政执法程序是否合法;
  (五)行政执法决定的内容是否合法、适当;
  (六)行政执法案卷的质量情况;
  (七)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八)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九)行政执法机关履行法定职责情况、有否不作为情况;
  (十)行政执法机关法制机构履行执法案件审核职能的情况。考核的具体项目和标准由市政府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法制办)制定。
  四、评议考核方式
  评议考核采取日常考评方式,最后成绩由日常考评成绩累计形成,实行百分制量化。日常考评主要采取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抽选执法人员进行法律素质测试、对行政执法情况实地调查、抽查有关执法资料及执法档案、查处行政执法投诉案件以及社会评议等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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