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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山西省教育发展重点工程有关文件的通知

  (三)大力加强科学研究工作,努力增强创新水平和服务功能。加强重点实验室建设,依托重点学科、优势学科和特色研究领域,形成布局合理、定位清晰、特色鲜明的基础和应用基础科学研发平台体系。大力推进产学研结合,提高工程化和产业化的能力和水平,整合、新建一批工程(研究)技术中心和中试基地,加大对高校科技开发项目和产业化项目的支持力度,孵化和转化一批应用科技和高科技研究成果。进一步凝炼研究方向,汇聚研究队伍,构筑学术高地,推动学科交叉、互渗和融合,孕育和催生新的学科、新的研究领域和新的研究方法,力争在承担高层次项目和获得高水平研究成果方面有新的突破。实施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计划,积极参与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设立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点支持对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推进文化创新有重要作用的项目,努力形成一批引领山西人文精神、对传承和弘扬三晋文化有重要作用、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影响的应用研究成果。集中力量建设一批高水平和体现区域特色的省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推动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上层次、上水平,提高解决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的能力。
  (四)大力推进研究生教育改革,努力提高研究生创新能力。以增强创新能力为核心,改革研究生培养模式,加强研究生教育的科研和实践环节,继续加强研究生教育创新中心建设,推动学校与企业联合培养研究生工作,围绕我省“十一五”期间重点推进的支柱产业,在已建成5个研究生教育创新中心的基础上,再建设5个左右创新中心。设立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课题,鼓励导师深入研究和积极探索研究生教育的改革和创新;推进研究生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的改革,建设一批研究生教育精品课程;鼓励教师和科研人员瞄准学科前沿,编写有创新、有特色、高水平的研究生教育教材。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每年资助100个研究生优秀创新项目,力争产生一批创新成果;设立研究生创新论坛、暑期学校,引导研究生瞄准学术前沿和热点问题进行研究和探讨。继续做好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力争在获得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方面有新的突破。
  (五)大力推进人才强校战略,努力提高教师的教学科研素质。继续实施“中青年拔尖创新人才”、“优秀创新团队”和“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支持计划。完善相关政策,鼓励并持续支持高等学校优秀学术带头人,围绕国家和我省重大科技和工程问题、经济社会问题等进行创新研究,培育若干能参与国际合作、承揽国家和省重大科技和工程任务、在国内外有较高学术声誉、能够产生重大标志性成果、对优秀人才有较大凝聚作用的领军人物。加强联合攻关,支持建设一批高水平的创新团队。加大对青年科技骨干的培养和支持,激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充分发挥教师在教学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在优势专业、特色专业以及与我省经济社会密切相关的专业,每年遴选和建设10个优秀教学团队,选拔和培养一批教学名师。进一步完善激励机制,落实教授上讲台的政策要求,引导广大教师把主要精力投入到教学工作中来。高度重视研究生导师在研究生培养中的重要作用,评选一批优秀导师和优秀导师团队,促进导师队伍整体水平的提高。继续做好特聘教授选聘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做好统筹规划。各高等学校要站在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高度,牢固树立人才培养是高等学校的根本任务、提高质量是高等学校生命线的思想。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适应高等教育大众化、多样化和国际化发展趋势,树立新的教育观、质量观和人才观,以实施新一轮高等教育强校工程为抓手,推进各项工作的协调发展。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要坚持重点建设,促进协调发展;坚持分类指导,强化培育特色;坚持分级管理,注重建设实效。学校要成立强校工程实施领导组,校长要负总责,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和解决建设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切实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各校要建立明确的责任制度,把各项建设指标分解到人,落实到位,做到分类规划、分层建设、相互配合、协调推进。各校实施强校工程取得的成绩将作为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的重要指标,并与相关经费投入和政策支持相挂钩。
  (二)完善机制,规范项目管理。高等学校要根据强校工程总体部署,结合自身实际,科学制订新一轮工程的总体规划和建设方案,校级方案要报省教育厅备案。在方案制订过程中,要处理好巩固成果与创新发展的关系,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提炼新的建设项目,进一步扩大项目的覆盖领域,提升项目的建设水平;处理好项目建设向上对接和向下引领的关系,进一步完善省、校两级建设机制,做好省、校两级强校工程重点建设项目与教育部实施的有关高等教育重点建设项目的衔接工作;处理好重点建设与统筹协调的关系,合理确定各级重点建设项目,加大支持力度,建设一批具有引领和示范作用的精品特色项目,以带动和促进整体事业的协调发展。申报省级项目的须为校级立项建设项目,且已取得阶段性成果。要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评审制度,规范评审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逐步扩大网上评审项目范围。省教育厅对项目的建设实行定期检查,进行动态跟踪和管理,对建设成绩突出的项目,要加大支持力度,对建设效益低下的项目要及时进行调整。
  (三)以人为本,营造创新环境。高等学校要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充分发挥人才队伍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紧紧抓住培养、吸引、用好人才三个环节,切实加强教学、科研和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坚持以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队伍建设为重点,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建立科学的人才评价和使用机制,努力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新的人文环境、学术环境和政策环境,形成鼓励人才干事业、支持人才干成事业、帮助人才干好事业的工作局面。要强化激励机制和落实措施,引导教师正确处理教学和科研的关系,并把主要精力投入到教学科研工作中来,既要鼓励创新,又要严格考评,对于进入国家重点建设序列的项目要给予重点扶持,对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要给予重奖。
  (四)完善政策,加大支持力度。省教育厅将制定强校工程建设配套政策措施,加强工程建设的统筹协调,规范工程的建设标准,保证工程的有序推进。对强校工程重点建设项目,安排专项经费支持。各高等学校要设立校级建设专项资金,并积极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对工程的经费投入力度,确保工程建设项目顺利完成,努力取得标志性成果,带动学校育人质量、创新水平和服务能力的全面提高。

  关于科教兴乡兴县工程的推进意见

  2003年实施科教兴乡兴县工程以来,各地高度重视,工程进展良好,已有39个县(市、区)通过省评估验收成为科教兴县先进单位,实现了到2007年全省30%的县(市、区)、40%的乡镇达到科教兴县、兴乡标准的阶段性目标,为实施科教兴晋战略做出了积极贡献。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圆满完成全省教育事业“十一五"规划,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高科教兴乡兴县工程质量和创建水平,现提出以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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