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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山西省教育发展重点工程有关文件的通知

  (五)加强职业学校师资队伍建设。严格职业学校教师准入制度,按编制标准补充职业学校急需的教师,形成文化课、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加强在职教师的培训提高工作,建立职业教育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的制度,提高专业教师的专业技能。培养一批教学名师。鼓励企事业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到职业学校应聘授课。通过两三年努力,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占到教师总数的30%以上。
  (六)切实抓好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要把就业率作为衡量职业学校教育质量的重要指标,把提高学生的职业能力作为促进就业的重要措施。进一步加强就业指导教育和创业教育,教育学生转变传统的就业观念,树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择业观和创业意识、创业精神。强化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
  (七)广泛开展短期职业培训,充分发挥职业学校在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成人继续教育中的作用。根据我省“双五百万”(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500万人、培养农村实用人才500万人)计划的要求,各级各类职业学校要主动承担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任务,使年培训量保持在350万人次以上。成人继续教育和再就业培训以提高学员职业技能为重点,围绕建设学习型企业、学习型社区的目标,加强省级社区教育实验区工作,逐步完善满足公民学习需求的社区教育网络。面向初高中毕业生、企业职工、城镇失业人员、进城务工人员,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提高他们的就业能力、职业转换能力以及创业能力。
  (八)大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树立职业教育新的质量观,制定职业学校教学质量评价标准,把突出实践教学、落实学生顶岗实习制度、强化职业道德教育作为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内容。要根据社会需要深入研究专业设置和调整课程结构,改革教学方式和教学手段,积极推进学分制试点,积极推进“一年学基础、一年学技术、一年顶岗实习”的三段式教学方式。通过组织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促进学生和教师掌握操作技术,使职业学校毕业生更加适应用人单位的需要。
  三、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是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培养造就高素质的劳动大军,建设新基地、新山西的迫切要求。各市、县人民政府要切实承担起发展职业教育的责任,加强对本地职业教育发展规划、资源配置、政策措施的统筹管理,为职业教育提供强有力的公共服务和良好的发展环境。市、县人民政府要建立职业教育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职业教育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二)加大经费投入。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及《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晋政发〔2006〕26号)中有关职业教育的经费投入的各项政策,加大财政对职业教育的投入力度。各地要采取切实措施确保城市教育费附加不低于30%用于职业教育。市、县财政要认真落实中央对县级职业教育中心或职业中学建设项目、职业学校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和贫困学生资助项目的配套资金,充分吸纳社会资本参与兴办职业教育。
  (三)建立职业教育督导检查制度。把职业教育列为对各级人民政府督导工作的重要内容,制定市、县两级职业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指标,依法开展全面的督导评估和检查验收。要把职业教育经费落实情况作为督导检查的重点内容,督促各级政府依法落实职业教育经费投入政策,保障职业教育经费投入逐年增长。对于各地职业学校基础设施建设、高中阶段教育结构调整、职业教育经费保障等情况要根据督导检查结果进行公布。国家和省级职业教育专项经费投入要与督导检查结果挂钩,对于地方政府重视发展职业教育的给予奖励。
  (四)创造有利于职业教育发展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新闻媒体要大张旗鼓地宣传职业教育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宣传优秀技能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的劳动价值和社会贡献,转变重学历、轻技能、鄙薄职业教育的落后观念,引导全社会树立新的求学观、择业观和成才观。大力表彰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形成全社会关心、重视、支持职业教育的良好氛围。

  关于高等教育强校工程的推进意见

  2003年实施高等教育强校工程以来,全省高校抓住机遇,深化改革,加强建设,强化管理,促进了高等教育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取得了一批标志性建设成果。全省高校整体办学水平和综合实力明显提升,教学工作和人才培养质量明显提高,科技创新和服务能力明显增强,为山西产业结构调整和小康社会建设提供了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持。面对“十一五”发展新形势和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新要求,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巩固强校工程建设成果,推进高等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圆满完成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提出如下推进意见。
  一、建设目标
  今后几年,要以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为主要任务,坚持科学发展,注重内涵建设,继续加强重点大学、重点学科和创新平台建设,大力推进教学改革与教学质量建设,进一步推进科技创新和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继续实施高水平人才支持计划。通过新一轮强校工程的实施,促进两所重点建设的大学进一步提升办学水平和综合竞争力。支持具有博士授权的大学加强优势和特色学科建设,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创新水平和服务能力。推动新建本科院校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进行全面达标建设。引导高等职业院校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结合发展道路,逐步构建具有山西特色的结构合理、定位准确、质量较高、服务有力的高等教育体系,不断增强为新山西新基地建设服务的能力。
  二、主要任务
  (一)继续加强我省重点大学和重点学科建设,努力提升办学水平和综合实力。继续重点建设山西大学和太原理工大学,支持山西大学完成省部共建“十一五”规划、太原理工大学完成“211工程”三期建设任务。继续推进重点学科建设,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地方”的方向,着重在优化结构、提高水平、填补空白方面下功夫,建设优势和特色鲜明、对山西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支撑作用的30个左右省重点学科。重点支持现有8个国家重点学科(包括重点培育学科),优先支持有望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或国内领先的学科。通过重点学科建设,进一步促进学科建设与学位建设、科研平台、创新团队、重大项目的有机结合,增强这些学科的竞争力。
  (二)大力推进教学改革与教学质量建设,努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进一步落实教学工作中心地位,大力推进教学基本建设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优化学生的知识、能力和素质结构,推进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手段的改革。根据山西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合理调整和优化专业布局结构,增强专业应用性,突出专业特色,提高专业就业率,形成与山西经济社会紧密结合、反映高新技术发展趋势的、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专业结构体系。在巩固品牌专业建设成果的基础上,力争每年建成10个以上国家级特色专业。积极推进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评选和建设一批高职高专精品专业。进一步拓展精品课程建设领域,力争有更多精品课程进入国家建设行列。进一步加强高校实验室和实训基地建设,重点建设50个左右本科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力争有一批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进入国家重点建设行列,重点建设50个左右省级和国家级高职高专示范实训基地。实施“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实验区”建设,每年建设10个左右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项目,每年遴选资助100个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带动大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进一步做好本科教学水平评估和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工作,建立我省高等学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监测体系,确保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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