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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授予沈阳华晨金杯汽车有限公司等企业辽宁省质量管理奖的决定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授予沈阳华晨金杯汽车有限公司等企业辽宁省质量管理奖的决定
(辽政发〔2008〕1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2007年以来,全省企业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和实践先进的质量管理理念和方法,不断提高产品质量水平,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涌现了一批质量水平高、经济效益好、竞争力强的先进企业。为进一步推动企业树立现代管理理念,提高全省产业竞争力和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省政府决定,授予质量管理工作成绩突出的沈阳华晨金杯汽车有限公司等企业辽宁省质量管理奖。
  希望获奖企业再接再厉,继续深入实施卓越绩效模式,争取再创佳绩。全省广大企业要学习获奖企业的经验与做法,创新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方式,积极参与国际竞争,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产品质量水平。各级政府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企业实践卓越绩效模式和管理创新,不断提高我省质量总体水平,为推动全省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辽宁省质量管理奖获奖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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