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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法制工作安排的意见

  4.继续开展“依法行政基层年”活动,不断提高基层政府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各级政府要结合工作实际,按照经省政府审核同意后下发的县(区)和乡(镇)法治政府建设标准,按五年时间进行任务分解,每年有重点地加以推进。同时要注重典型的培养,通过召开现场会或经验交流会等方式,用典型经验推动本辖区的工作。
  5.严格审查规范性文件,从源头上杜绝违法文件出台。各级政府和部门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必须经过本级法制机构审查,并向上级政府及时备案。接受备案的法制机构要加大备案工作的审查力度,实行备案情况通报制、审查结果反馈制、错误文件撤销制和责任追究制,解决备而不查、错而不纠的问题。
  (二)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今年的立法项目要在广泛听取社会公众和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确定,要以有利于推进改革开放、促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保护环境和生态文明、维护社会稳定和保护民生、促进依法行政为立法重点。本着少而精的原则,适当控制立法数量,未经调研的项目一律不列入立法计划。立法过程全面实行公开化。立法件起草和审查过程中,普遍推行听证会制度,专业性较强的立法要组织专家进行科学论证,注意吸纳社会各界的意见。纠正保护部门利益和重许可、轻监管的立法倾向。立法草案形成后,全部在政务网上公示。市政府规章发布后,及时报上级部门备案,自觉接受上级部门的审查。
  (三)创建行政执法新机制,全面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1.继续抓好以人为本行政执法新机制试点工作。在2007年工作基础上,继续探索建立以人为本的行政执法新机制,推广第一批试点单位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并在市直行政执法部门中增加试点单位。各县(区)政府也要选择试点单位开展此项工作,力争用五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市基本建成以人为本的行政执法新机制。
  2.抓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工作。一是全面贯彻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落实过罚相当原则;二要认真执行60项行政执法流程图,做到严格按流程图办理行政许可和处罚案件;三是要全面学习、使用行政执法人员文明用语,并能做到自觉运用;四是普遍推行公开办案和听证制度,保障公民、企业合法权益。
  3.继续开展以争当“先进办案单位”和“红旗办案能手”竞赛为载体的案件评查活动。坚持每季度对执法部门进行一次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案卷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积极推动各部门开展岗位练兵。各县(区)法制机构要建立案卷定期评查制度,强化对案卷的检查指导。市政府法制办将对各县(区)执法部门的案卷进行抽查。对办案水平低下的部门和办案人员,坚决采取暂停行政执法权,限期改正和收缴其执法证件,责令调整岗位等措施。
  4.深入开展法制学习,全面提高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法律素质。市政府将《物权法》、《劳动合同法》列为今年全市公务人员统一学法书目。各部门要从本机关薄弱环节入手和实际工作出发,确定1-2部专门法律法规作为本部门学习重点,制定具体学法计划,认真组织机关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市政府法制办将适时对有关部门进行抽查考试,公示考试成绩。对成绩不合格的,建议由部门责令下岗培训。同时,为检验领导干部的学法效果,继续实行年终学法笔记检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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