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切实加强
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学习和培训工作
全市公务员都要自觉加强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学习。市应急办要会同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制订培训方案,把
突发事件应对法纳入市行政学院举办的有关领导干部专题培训班学习研讨内容和公务员培训内容。同时市应急办还要加强对应急管理干部、基层干部、企业单位负责人等各类干部的培训工作。
四、切实把
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市应急办要牵头会同有关单位认真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各项规定:一是会同团市委等有关单位抓紧组建应急救援服务志愿者队伍,动员和组织群众参与到应急管理活动中来,避免或减轻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二是会同市规划局、建委、市政园林局等有关单位,做好应急避难场所的规划和建设工作,做到有备无患;三是会同市财政局等单位研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财政保障机制,确保突发事件得到快速有效处置;四是建立和完善基层信息报告员、值守应急和信息报送考核办法等制度,确保突发事件信息畅通。
五、切实加强
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各项配套制度建设
突发事件应对法确立了一系列应急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和制度。要贯彻实施好这部法律,使各项规定落到实处,需要制定相应的配套制度。为此,市政府法制办要会同市应急办等有关单位,结合我市应急管理工作的实际,抓紧起草广州市突发事件危险源管理规定,做到关口前移,加大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力度,力争把突发事件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六、切实加强
突发事件应对法贯彻实施的督查工作
各地、各单位要按照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认真做好
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贯彻实施工作。实施中遇到的有关重要问题,要及时报告市政府。要加强对现行有关突发事件规定的清理完善工作。凡与
突发事件应对法不一致的,应当及时予以修改或者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