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强安全监管,提升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建立完善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制定、修订畜牧业地方标准,建立起较为完善的涵盖产地环境、投入物品、生产过程、屠宰加工、包装标识、市场流通等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积极实施标准化生产。全面推行无公害生产,以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为突破口,突出标准集成,完善管理制度,规范生产行为,实现畜牧业产地环境洁净化、基地建设规模化、生产过程标准化、质量监管制度化、生产经营产业化、产品流通品牌化。建立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强化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尽快实现生产记录可存储、产品流向可追踪、储运信息可查询、出现问题可追溯。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加大资金投入,尽快建立和完善以市级质检中心为主体、县级质检站为基础的畜产品质量监测体系,逐步形成企业自检、委托检验、监督抽检相结合的监管网络。健全例行监测制度,制定监测计划,扩大监测范围,及时评估分析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科学指导生产发展。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实行畜产品市场准入和质量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对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蛋白精”、“瘦肉精”、莱克多巴胺和苏丹红等违禁物品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实行从产地环境、投入品管理、饲养过程、市场销售的全程监管,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竞争力。
(六)加快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提高畜牧业科技含量
增强畜牧业科技创新能力。支持畜牧业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加大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发力度,鼓励支持肉类、乳制品和饲料工业等重点龙头企业建立技术研发中心,尽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科技创新体系。加快畜牧业技术进步。建立市级畜牧业科研机构,引进、培养高素质的科研人员,健全畜牧业发展的技术支撑体系。加大畜牧兽医先进实用技术的推广普及,鼓励支持科研单位、大专院校、龙头企业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开展畜牧业技术推广服务。积极实施省政府提出的“万人培训工程”,每年安排养殖技术培训专项资金,加大对养殖户的培训力度,加快良种良法的推广普及,加速现有科技成果的转化,提高畜牧业科技含量。
(七)完善市场和信息体系,加快畜牧业信息化进程
培育现代化的市场流通体系。重点支持建设区域性畜产品批发市场、专业市场和畜禽期货交易交割市场。积极培育市场营销主体,支持龙头企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民经纪人和各类营销组织采取产销直挂、连锁经营及网上交易等形式参与畜产品流通。加快畜牧业信息化进程。建立健全市、县、乡三级畜牧业信息网络,推动与龙头企业、批发交易市场和生产基地的网络融合、资源共享。积极实施“金牧阳光”工程,搞好“三电合一、信息入户”和“金牧直通、物流配送”。完善农村信息、技术和畜牧业生产资料服务体系。逐步建立畜禽专家智能系统,借助农村党员现代远程教育平台,积极开展畜牧业远程教育和培训,及时将政策法规、行业动态、实用技术、市场行情等传输给养殖场户。积极做好信息引导工作。建立健全畜牧信息收集、分析和发布制度,加强对畜牧业生产的预测预警,及时发布市场信息,指导生产者合理安排生产,提高广大养殖加工企业依靠信息调整优化生产结构和产品结构、发展生产开发市场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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