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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鲁政办发〔2008〕9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省教育厅、财政厅、新闻出版局、物价局、出版总社《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二月二十九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
中小学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的意见
(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新闻出版局、
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出版总社 二○○八年二月二十八日)

  为了适应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提供教科书工作需要,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规范中小学教材出版发行秩序,促进教育事业和出版事业健康发展,根据第108次省政府常务会议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材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中小学教育关系到国家的未来,加强中小学教材建设与管理事关全省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提供教科书和建立部分教科书循环使用制度,对我省教材建设和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从优先发展教育事业、促进人力资源强省和文化强省建设的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做好我省中小学教材建设和管理工作。

  二、加大我省中小学教材建设开发力度。根据教育教学需要和课程标准要求,对中小学教材建设工作进行整体规划,优化资源配置,加大开发力度,加快构建符合实际、适应需要、充满活力、具备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山东基础教育课程教材体系。由省教育厅、省新闻出版局、省出版总社协调有关单位,成立山东省中小学教材研发中心,负责教材建设开发的具体工作,并积极筹措资金,组织高水平编写队伍。实施优秀教材奖励制度,建立教材建设可持续发展机制。继续开展义务教育“五四”分段教材的开发和修订,形成一套体系完备、科目完整的“五四”分段教材。加强义务教育地方课程建设和管理,将安全教育、环境教育、传统文化、人生指导等内容作为必修课列入地方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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