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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的实施意见

  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地震、建设、农业、民政、新农村办等部门要在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农居工程的统筹规划和组织管理,精心制定实施方案,加强指导和技术服务,抓好示范工程。发展改革(物价)、监察等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清理农民建房不合理收费,严肃查处乘机向农民乱收费、乱罚款等行为,切实减轻农民建房负担。科技部门要加强农村防震减灾科研工作,支持农村民居抗震实用化技术的立项、研究,强化科技攻关和实用化推广,充分发挥科技在农居工程中的重要作用;加强农村民居防震抗震宣传教育,普及防震减灾科学知识。
  (二)完善扶持政策,多渠道筹集资金
  各地要制定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和引导措施,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建设抗震民居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建设资金是实施农居工程的关键和难点,各级政府要优先安排一定的农居工程专项资金,按照群众自筹为主、政府支持为辅的原则,整合村镇规划、移民搬迁、征地安置、救灾扶贫和阳光工程等各种涉农政策性补贴资金,吸收各类社会捐赠,拓宽农民建房和农村建筑工匠培训的资金渠道。国土资源部门要在严格用地审批的前提下,制定必要的倾斜政策,鼓励农民建设抗震民居。对口扶贫、对口支援单位要积极帮助贫困地区实施农居工程。
  (三)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环境
  各地要充分发挥宣传舆论的导向作用,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大众传媒,板报标语、橱窗专栏、宣传图册和科技下乡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实施农居工程的重要意义和政策措施,宣传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动员全社会共同关心和支持农居工程。
  附件:新乡市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二○○七年十二月七日

  附件
新乡市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主席:杨书廷 市政府副市长
  成员:秦 英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科技局局长
     赵举水 市政府副秘书长
     原建国 市建委主任
     熊西庆 市财政局局长
     杨利明 市规划局局长
     赵世军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人
     郜建军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王炜东 市民政局局长
     王舜书 市教育局局长
     郝建平 市地震局局长
     刘思江 市农办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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