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对建设教育行政管理效能和培训机构质量、信誉进行检查、评估。为提高行政效能、规范培训市场秩序,省建设厅将会同相关部门对各市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贯彻落实人才培训工作相关政策以及开展教育培训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按照“政府指导、行业推动、机构自愿、市场认可”的精神,指导省建设教育协会对参与建设培训工作的各类培训机构开展质量、信誉星级评定。
11.推行考试和证书信息化管理。为进一步规范证书管理,有效利用厅、局现有网络资源,方便企业、个人和各级管理部门及时了解考试和持证人相关信息,厅、局相关部门进一步开发完善全省建设系统考试和培训证书查询及管理系统,逐步实行各类考试信息、考试成绩、培训证书信息网上查询。
12.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各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和行业社团组织,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着力解决发展中的新矛盾、新问题,及时总结推广基层干部群众在实践中创造的新经验,使制定的各项政策措施更加符合发展规律、基层实际和群众意愿,提高政策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13.规范职业资格管理。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各类职业资格相关活动的通知》精神,省建设厅、省建管局配合相关部门对各类职业资格相关活动进行集中清理规范。主要清理规范职业资格的设置、考试、鉴定、证书的印制、发放以及培训和收费等内容。
14.加快培训教材考试题库编写修订工作。坚持“选用为主、开发为辅”的原则,鼓励相关部门积极参与编写理论联系实际、满足职工需求、具有针对性、实用性和通俗性的培训教材以及考试题库。
15.进行岗位证书复检。根据《
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精神,对持岗位培训证书5年以上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进行继续教育,通过继续教育逐步换发新版《建设(建筑)企事业单位专业管理人员岗位证书》。
16.抓好典型示范的培育工作。积极培育本地区教育培训工作的典型示范,大张旗鼓地宣传精益求精、改革创新、率先发展的先进典型,力争每个地区培训工作有特色、有亮点。
17、积极支持建设系统各行业协会、学会开展培训工作。充分发挥行业社团组织在职工培训、继续教育中的作用。在行业主管部门指导下,积极开展专题培训,开展本行业人才需求预测,参与制订本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标准、从业人员资格标准以及继续教育科目大纲,参与对培训机构的质量评估和相关指导工作。
18.召开全省建设系统教育培训工作会议。总结近年来全省建设系统教育培训工作的经验,交流各地培训成果,表彰先进,进一步落实《江苏省建设事业“十一五”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江苏省建筑业人才培训第十一个五年规划》,进一步推动开展全员培训。